莫名的情绪翻腾着,我赶紧吸了口气,稳住情绪。
学长,怎么了吗?一旁的学弟见状,问我。
“没事,可能太久没动一动了。”没事吧?“嗯,”我点点头,“我想出去走一走,今天就到这里,好吗?”ok!他的表情似乎比我还开心。
我离开研究室时,已经接近晚上7点了。
伸了个懒腰,看着天空,一时兴起,便驱车到了球场。
然后蹲下来,看着一群年轻人斗牛。
这么说似乎我很老了,不能,要换个说法。
然后蹲下来,看着一群小鬼玩球。
嗯,这样才对。
夜晚后,便不炎热了。
整个球场在路灯的照耀下,挟带着汗水的挥洒,很有活力。
我看着球赛慢慢出神,一会,有人问我要不要补,他们缺一人。
我点点头,脱下眼镜,稍为伸展,便上场了。
想当年,我可是被称为篮球小霸王,岂可被这些无知小辈看不起?於是,我接球,马上出手,投了颗……篮外空心。
不一会,我又被赏了颗麻辣锅之后,我便决定,专心做防守好了。
似乎天要灭我,在一次抢篮板中,我落地时,一个没站稳,便扭到脚。
我惨叫,倒在地上。
最后由几个人搀扶之下,我一蹬一蹬的跳到一旁,坐了下来。
有人提供饮料里面的冰块,我冰敷一下后,便一拐一拐的走到机车,骑回租屋。
真是糗死了。
怎么了?阿助见状,吓了一跳。
“扭伤了。”要不要冰袋?要不要扶你?要不要休息?要不要毛巾?我涌出热泪,感到一阵温馨。
果然,所谓的患难见真情,便是如此了。
要不要电锯?阿助突然插嘴。
“混帐!要那个干麻?”白烂还是白烂,果然是我看走眼了!看过医生后,确定要休养两个星期了。
於是我便留在住所,没去研究室,更不可能去散步。
真是得不偿失。
十一月的脚步,也慢慢到了。
雨也不下了。
我记得大三下,和现在不一样,是个雨频繁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