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1 .监督、纪律和问责,教育党员遵守纪律,作出维持党的纪律的决定。2.监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接受和处理党员群众的举报,开展谈话提醒和访谈。3、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内部法律法规的重要或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4、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5.接受党员的投诉和申诉。6.保护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向谁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将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案件的问题和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其主要任务是:
1、在党内维护党的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