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现代企业经营组织。是指特许人以合同的形式将自己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模式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根据合同在特许人统一的商业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那么,完成加盟的条件是什么呢?
特许经营是指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它利用知识产权转让,充分调动一切有益资本,实现最优组合。
从特许经营的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特许经营有四个基本要素:
一、特许人必须是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不讨论特许经营。
第二,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存在契约关系。特许人和被特许人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所以特许经营本质上是一种民事行为。
第三,特许经营者应该在统一的商业模式下经营。特许经营是一种高度系统化和组织化的营销方式,统一的商业模式是其核心要求之一,也是保证服务标准化和一致性、维护品牌形象的需要。这种统一的商业模式体现在各个方面,从管理、推广、质量控制等。,进行店铺装修设计甚至招牌设置等。
第四,被特许人应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特许人拥有的经营资源经过长期开发和积累,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特许经营者被允许使用这些经营资源进行经营活动,因此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应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文章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文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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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简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经营资源许可给其他经营者(以下简称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企业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