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法定婚龄而领取结婚证的婚姻是无效婚姻还是有效婚姻,关于这个问题,请参考下面的答案:廖某和黄某1996年经人介绍,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久,二人在廖某家中发生了性关系,此后,又多次在各自家中趁家人不在而偷食禁果。没想到,4个月后,黄某经常恶心呕吐,黄母发现后,询问女儿是否已与廖某同居,黄某在无奈之中只得承认。黄母知道女儿已怀孕,又气又急,便找来廖母商量,建议早点把婚事办了,省得两家都丢人现眼,廖母同意。之后,廖某、黄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半年后,黄某生下一个女孩。由于廖某不够法定婚龄,年龄小,经验不足,收入又少,生活困难,吵架是家常便饭,以至于最后闹起了离婚。1998年,二人一起来到结婚登记机关要求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经调查认为,廖某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因而该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依法撤销了结婚登记。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结婚必须达法定婚龄,否则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廖某和黄某结婚时,廖某未达法定婚龄,廖某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了登记证明,这是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处理是正确的。由此可知,未达到法定婚龄而领取结婚证的婚姻是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