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
【导读】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同时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与时具进对最低工资进行相应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是多少?
2017年现行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河南省政府所下发的《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通知规定河南省一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5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5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小时最低标准12元。
【最低工资标准不含】: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三险一金”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即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5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元。行政区域类别见附件。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50701起施行。特此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行政区域类别说明
城市
一类行政区域
二类行政区域
三类行政区域
郑州市
市区
巩义市
汝州市、永城市
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
【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