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实现同工同酬”。“同工同酬”的呼声一直在,但只是呼吁,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以事业单位为例,编制内人员的工资与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差别很大。他们都从事同样的工作。为什么工资不一样?为什么同工同酬这么难实施?
每个部门都有相对完善的薪酬体系。公务员有自己的工资制度,警官有警衔工资。但是事业单位的薪酬体系建立比较复杂,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每一类事业单位都有不同的薪酬体系。因此,薪酬支付体系会存在差异,导致编外人员薪酬体系不完善。
然后就是人事制度。随着工作时间、服务年限和职位的增加,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公积金和社保也会相应增加。但编外人员没有这种待遇,职位也不会有变动。五年后公职人员升职,工资会提高很多,但不能在外工作。五年后他还会在那个岗位或者岗位。
差异也体现在进入渠道上。众所周知,进入事业部门或者成为公务员,大多需要通过考试、面试、政审等环节才能进入部门。只有考过的人才知道期间经历的艰辛。但是单位的就业需求是无法通过升学考试来满足的,所以就有编制外的人员,也就是就业制度。其他人都是经过努力才考上的。为什么要和身边的员工同工同酬?如果同工同酬,那么考试的意义是什么?毕竟录用程序的严格程度远不如剪辑的程度,甚至人都可以随意进入。
最后,编制内外的区别是肯定的。实现同工同酬是不现实的。即使实现了,同酬也只是基本工资,福利上编外人员和在职人员还是不一样的。所以,如果有能力考官,就不要天天抱怨。与其天天抱怨,不如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