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高院官方微信消息,6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朱继业在西单欢乐城商场持械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11日13时许,被告人朱继业持枪前往西单欢乐城发泄个人不满,先后追逐、殴打、刺伤餐厅顾客和工作人员,造成1人死亡,14人受伤。警察出去后,朱继业在餐馆里与警察和一名工作人员对峙,被制服并当场逮捕。
经审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朱继业为发泄个人怒火,有预谋、就地取材、准备作案工具,在春节前夕持枪在繁华的公共场所杀害无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