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但是还想生孩子,我需要注意什么?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的免疫系统功能异常,破坏自己全身的各组织,尤其是肾、心脏、关节、皮肤和脑而导致慢性疾病。SLE几乎只发生在女性,尤其是育龄女性。有证据表明,SLE孕妇只要药物治疗控制得好,不会由于怀孕的原因加重病情。
如果孕妇肾脏功能正常,80%的SLE孕妇将会保持正常,10%病情加重,但是会自我恢复,剩下的10%病情一直加重。
怀孕期间不应停止使用激素类和硫唑嘌呤,甚至在分娩过程及之后8~10周需要增加药物的剂量。孕妇患有SLE可能增加胎儿的危险性,但是这取决于孕妇的肾脏功能。如果有大量蛋白尿,肌酐清除率降低,几乎1/4的孕妇最终死胎;1/3早产;1/3的婴儿宫内生长受限。如果肌酐清除率正常,血清肌酐浓度低于1.5毫克/分升,怀孕前临床症状缓解已达6个月以上,此时怀孕生育的孩子会健康得多。
如果我想生孩子,怎样才能知道自己是不是得了SLE呢?
SLE诊断包括:抗核抗体阳性,70%的DNA抗体阳性。抗Sm抗体阳性是SLE特有,但是只有30%的病例是阳性的。如下11个现象存在4项或以上则可诊断为SLE。
·蝶形红斑;
·盘性红斑;
·光敏感;
·无痛性口腔溃疡;
·两个及以上关节炎;
·浆膜炎,例如胸膜炎、心包炎;
·肾脏疾病,蛋白尿;
·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
·出血性疾病,溶血性贫血;
·白血病,血小板减少;
·免疫系统异常,抗Sm或抗核抗体阳性,或假阳性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