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1:法律基础知识
犯罪的特点是:(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对社会危害相当大;(2)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应当受刑罚处罚。构成犯罪的条件是:(1)犯罪客体是指受我国刑法保护并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如,盗窃是对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财产权的侵犯;(二)犯罪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三)犯罪主体,是指负有刑事责任并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者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其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犯罪可以分为作为和不作为。行为(Act)是指以积极活动危害社会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是人类的积极行为。比如故意伤害、盗窃属于行为形式;不作为是指应该实施,不实施也可以实施的消极行为。这种犯罪形式必须以行为人承担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行为人为了逃避赡养老人的义务,遗弃在荒野中不能自理的父母的,构成遗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承担犯罪的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未受刑事处罚的,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责令改正;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押。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犯罪故意和过失。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而刑事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其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后果,但因过失而未能预见,或者因已经预见而认为可以避免,从而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的心理态度。也可以分为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
手抄报2:法律常识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什么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无论是谁违法,都必须依法追究,不因身份、地位、国籍、性别、财富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是以宪法的规定为依据的,任何人都应该遵守宪法。
3.我国的司法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4.我国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发展、保护、参与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和优先保护,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受教育权受到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尊重和保障。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8.盗窃。所谓盗窃罪,就是“偷东西”。未经主人同意,拿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威胁获取金钱罪。即使用不正当手段,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其他同学借钱不还或敲诈。
10.抢劫犯罪。就是拿着刀、棍或者其他危险的东西等武器,威胁学生,让他们不敢反抗,然后强行抢夺他们的财物。
11.《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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