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 法制日黑板报图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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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6-13 18: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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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基本情况介绍

全国法制宣传日在12月4日。按照党中央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18年来,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普遍提高,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法制教育的深入,依法治国工作全面展开,对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每年的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建筑与符号寓意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一些人可以参观法院。

从1986年到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计划,“六五”计划在全国广泛开展。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指定为法律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象征寓意

这部作品的底色是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法”字的“水”部辐射出三条弯曲的光带,穿过整个圆圈,具有移动、传播、辐射、扩张的效果,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像光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像是在宣扬法律知识的喇叭。“法”的“去”部形似金钥匙,插在三根灯带中,象征着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期12月4日作为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宪章。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开展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公民了解和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以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区、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举办座谈会、书画展览、网络论坛,发布宣传资料,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上制作和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法律知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中国公民熟悉法律、了解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 也是展示中国法制建设成就、树立中国法治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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