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对于计划生育,国家是会有一个计划生育证明的,这个证明怎么开很多人都是不清楚的,以下主要为大家介绍计划生育的具体开办方法,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办理部门: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程序:持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留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办理时限及结果: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证材料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1、申请人领取《**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2、申请人填写《**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不需要填写配偶那一栏。有配偶的话,必须要填写,且双方都要签名。3、寄回去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如果申请人是已婚的话,也要寄回去给申请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4、送**各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去**各区的人口计生办审核的时候,要同时带上以下资料:a.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b.结婚证(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复印件c.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d.**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为大家介绍了各种情形下的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步骤,由于各地的办理可能或多或少有所偏差,建议大家想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具体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