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高于根据贷款偿还能力确定的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 × 35% × 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根据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20倍×存款时间系数。公积金存款账户必须是普通存款账户。存款时间系数见下表:
注: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应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前至少180天开立,存款账户应处于正常状态6个月以上。
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应当按照实际缴存月数计算缴存时间,确定相应的缴存时间系数和贷款金额。
异地调入武汉的职工,异地公积金中心应当出具6个月以上正常存款的存款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入当地公积金账户。通过国家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申请异地转移存款的员工,6个月以上不需要出具正常存款的存款证明。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其缴存时间系数和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否则,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根据武汉市新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审核情况确定。
6个月内,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比例发生调整和变化的,按照调整前的缴存基数和比例计算贷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