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磋商 中美贸易战最新消息:外交部确认第十三轮贸易磋商中美达成阶段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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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04 17: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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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战什么时候结束,是很多公民想问的问题。近日,外交部确认中美达成阶段性协议的消息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是什么情况?让我们一起看看。第十三轮中美高层经贸磋商近日在华盛顿举行。美国表示,双方达成了实质性的第一阶段协议。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回应称,美方所说的是实际情况。这个经贸协定对中国、对美国、对世界都是有利的,对经贸、对和平也是有利的。

回顾2019年中美贸易战的美国案例

2019年2月2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将推迟3月1日提高对美出口中国商品关税的计划。

2019年5月10日,美方将对出口美国的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征收的关税从10%提高到25%。

2019年6月24日,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举行的听证会上,反对对中国商品征收关税的声音再次响起。

2019年8月15日,针对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将对约3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征收10%关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美国此举严重违反了中美两国元首在阿根廷和大阪达成的共识,偏离了通过协商解决分歧的正确轨道。中国将不得不采取必要的对策。

2019年中美贸易战中国案例回顾

2019年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提高部分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货物税率的公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600亿美元进口货物征收关税的公告》(税则委员会公告[2018]第8号)中的部分货物,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征收关税的公告》(税则委员会公告[2018]第6号)提高税率。即对附件1所列的2493项商品征收25%的关税;附件2所列的1078项,关税提高20%;对于附件3所列的974个项目,将征收10%的额外关税。对于附件4所列的595个项目,仍征收5%的关税。

2019年6月1日,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9年第3号公告,中国自2019年6月1日起提高了部分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货物的税率。公告称,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约600亿美元进口货物清单中的部分货物分别征收25%、20%和10%的附加关税。以前征收5%关税的货物仍将征收5%的关税。

2019年8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3000亿美元商品征收10%的关税,从2019年9月1日至12月15日分两批实施。针对美国采取的上述措施,中国被迫采取对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078个税目征税。约750亿美元的货物征收10%至5%的关税,2019年9月1日12: 01和12: 00分两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国和加拿大征收关税的货物除外工作。在750亿美元的货物清单中,经审核确定的除外货物,按照除外办法,将不受我为对抗美国301措施而征收的关税影响;未列入前两批排除申请的商品将列入第三批排除申请,受理申请的办法另行公布。

以上是中美贸易战最新消息:外交部证实中美在第13轮贸易磋商中达成阶段性协议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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