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阳光房 在房顶建阳光房算违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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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02 18: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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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业主认为在自己的屋顶或露台上搭建休闲阳光房没什么大不了的,应该不是违法建筑。但是很多时候物业或者城管上门拆迁或者别的,那么如何界定楼顶建的“太阳房”是否属于违法建筑?违法建设怎么办?

阳光房主要集中在一楼和顶楼,大部分是新建小区。阳台、露台和屋顶都是改造阳光房的地方。然而,业主设置阳光室的目的不同。有人想增加采光,有人想挡风遮雨,有人想小资的感觉。

一面玻璃幕墙和一面玻璃天花板在顶楼围成了一个透明的空房间。里面放一张长椅和一张小桌子,喝茶看报,很惬意。

在过去的两年里,有更多的日光室供居民在家享受阳光。但记者调查采访发现,看似温馨的阳光房背后隐藏着诸多隐患,即使阳光房本身就是违法建筑,相关部门目前也无法苟同。

一般要看太阳房是否违章搭建。首先要看露台是否归业主所有。如果是业主所有,建不建都是违法的;如果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也要看相关条约中是否有禁止建造“太阳房”的条款。如果有相关条款,那么业主不能建;如果露台属于业主私人所有,没有相关规定禁止搭建,业主想搭建“阳光房”,也要在不影响他人采光和使用的情况下搭建。

如需修缮或改建现有建筑设施,必须报物业,与物业及开发商沟通协商,与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向规划局申请备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太阳房的建设将根据情况酌情处理。比如在开发的时候在现有的露台上改建的房子,很难调查处理。另外,这种情况下,出于安全考虑,默认业主关闭。如果是建在楼顶或者没有太阳房的基础上,那肯定是违章建筑,必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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