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遗嘱公证程序
房地产是一个有价值的物品,获得它的途径是给予、继承和买卖。一般房地产的继承需要立房地产遗嘱。
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1)我国法律不强制不动产遗嘱公证。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个人财产由一个或多个法定继承人继承。
(2)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十七条经公证的遗嘱,由遗嘱人通过公证处办理。自写遗嘱由遗嘱人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应当在遗嘱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身上签名,注明年、月、日。
不动产遗嘱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遗嘱人为处分不动产而立的遗嘱,应当经过公证。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向公证处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定公证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住所。
房地产继承公证通常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法定继承公证、遗嘱继承公证和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结合公证。在实践中,法定继承公证占房地产继承公证的绝大部分。法定继承是指按照继承人的范围和法律规定的继承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方式。法定继承是基于一定的个人关系;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继承分配都是法律规定的。申请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中涉及的房地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以由公证员填写,由遗嘱人在申请表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