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北京土地使用税怎么算?
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6个纳税等级如下:每平方米年税额为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
土地范围的部分分类:
一级用地:复兴门北街、西四东街、景山前街、东三环、建国路、东长安街等。;边界部分的封闭区域和外部区域。
二级用地:谢杰东直门外、农业展览馆北路、东四环西侧、崇文门西街等。;除一级区域和边界段外侧以外的封闭区域。
三级用地:西三环北、中关村北街、惠科东路、朝阳公园西路等。;除第一层和第二层区域以及边界部分的外部区域之外的封闭区域。
四级用地:西四环北、清华西路、清华东路等。;除一级至三级区域和边界部分外部区域以外的封闭区域。
五级用地:除一至四级用地外的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
六级用地:市区范围内,一级至五级以外的其他区域。
2.北京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基础,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前款所称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和测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查发布〈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88〕15号),第六条。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确定,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土地面积。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以该证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未出具土地使用证的,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土地面积。”
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第三条:土地使用税按照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占用土地面积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权属证件上的土地占用面积确定;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土地权属证件的,应当确定纳税人申报并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的土地占用面积。
第四条:本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等级分为六级,每年每平方米税额如下: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等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6级土地1.5元。地税等级范围的划分由北京市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基准地价等级范围确定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