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契税新政策深圳契税调整规定
深圳房价一路上涨。随着限购、限贷等新政策的颁布实施,深圳的选房成本越来越高。除了房子本身的价格,契税也占了房子总价的一定比例。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变更、转移的房地产为征税对象,对产权持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买卖、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是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转移时向承办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所有权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包括以下几种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买卖、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
通知规定了税收征管职能的移交:深圳市的税收征管职能将由深圳市财政局移交给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从2006年1月1日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成为深圳市契税征收机关。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自用的,继续执行契税暂减半的优惠政策,适用税率为1.5%
该公告还规定调整契税税率:
(一)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界确定税率。
1.纳税义务发生在2006年1月1日(含)以后的,按照国家和省现行契税政策规定的税率执行,即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继续执行契税暂减半的优惠政策,适用税率为1.5%,其他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转移按3%的税率执行。
其他土地房屋所有权的转让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以及非普通房屋、仓库、写字楼、商店、工厂、车库等房屋的出售、赠与和交换。
2.2005年12月31日前(含)签订有效购房合同的,仍执行市政府原政策规定的税率;税款缴纳将推迟至2006年3月31日,所有逾期税款将按调整后的税率缴纳。
(2)以上规定所指的普通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居住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实际售价比同级别土地上房屋的平均成交价格低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