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报批的新垃圾分类标准执行中有哪些易腐垃圾?2019杭州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处罚标准
7月24日,新修订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始颁布实施。在修订后的条例中,根据新的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杭州不会细分干垃圾和湿垃圾,分类为易腐垃圾。此外,对违反《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还将依法记入相关个人和单位的信用档案。
哪些垃圾属于易腐垃圾?
易腐垃圾是指餐饮经营者、食堂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餐厨垃圾,集贸市场产生的易腐垃圾等有机垃圾。
剩菜、泔水、菜叶、果皮、腐肉、碎骨、蛋壳、竹笋、动物内脏、茶渣等。都是易腐烂的垃圾。
湿垃圾是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垃圾,如餐厨垃圾、下脚料、过期食品、瓜皮芯、花卉绿叶、中药渣等。以及在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的树叶、剩菜、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主要来源于家庭厨房、餐厅、餐厅、食堂、市场等与食品加工相关的行业。
杭州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如何处罚?
根据新的分类标准,规定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并将原来的“厨房垃圾”改为“易腐垃圾”。易腐垃圾包括餐饮经营者和食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和集贸市场产生的有机垃圾。
为有效解决大块垃圾处置难的问题,《条例》规定,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分离再处置的大块垃圾,应当定期收集运输,收集运输的时间和地点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新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原规定中,对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不履行职责等违法行为,分别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新规定将罚款金额提高到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规定发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和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处罚。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为了进一步增加违法成本,提高守法意识,修正案还增加了信用惩戒措施。因违反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应视为不良信息的,应依法记入相关个人和单位的信用档案。
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名单: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石家庄、邯郸、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铜陵、福州、厦门、南昌、伊春、郑州、济南、泰安、青岛、武汉、宜昌、长沙、广州、深圳、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