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一家企业的会计和出纳是分开的,出纳领取了备用金要写借条吗?要什么凭证,会计怎么记帐等? 对于出纳怎么领取的是备用金呢的问题可以这样去理解:按照规范的会计核算,出纳保管的是现金,他手上的现金就是库存现金,无论是从银行提现,还是收取款项,均不需要写借条,而是取得银行回单或者开具收据,按照规范的要求,出纳领取现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主营业务收入......,贷方可能涉及很多科目。然后出纳当天登记现金日记帐,会计登记现金总帐。 如果把出纳领取的当作是备用金,那就把出纳当作企业的一个一般业/务部门的员工,他领取备用金就成了类似一般业/务部门员工向公司借款,那就需要有另外一个人在负责整体的现金保管等。那这个出纳领取备用金就要写借条,之后会计就要根据借条编制记帐凭证或者付款凭证,分录是: 借:其他应收款——出纳姓名, 贷:现金。那个整体保管现金的人就需要根据这个分录登记现金日记帐,会计就需要根据这个凭证登记现金总帐、其他应收款的总账和明细帐。 一些小公司可能采用专业的处理方法:银行存折、银行存款由老板负责,出纳不负责,到银行取现或者现金送存银行由老板负责,老板保管大额现金,出纳手里的现金当作备用金,出纳需要钱用于企业的日常开支就向老板领取,并需要写借条,开支后再向老板报销。针对这种情况会计有两种处理方法:一个是,会计核算上把老板当作出纳,出纳管理的钱当作备用金;一个是核算上把出纳当作出纳,只不过出纳负责的范围小,实际向老板领取款项的时候还是需要写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