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新版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正式运行。该系统是自然资源部实施耕地占补平衡的信息化监管平台,旨在严格耕地保护监督,确保占补平衡相关信息真实可信。新版系统具备新增耕地报备入库、指标使用、后续监管等多种功能。各种途径补充和改造的耕地、已竣工验收拟用于占补平衡的,须在新版系统中报部备案。
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从1.0到4.0的飞跃
2010年,原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对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备案、核实、占补挂钩使用以及考核等各环节,实施动态全流程监管。配合管理需要,部开发运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1.0版本,将建设用地审批与土地整治两项工作相关联,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应用系统将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一一挂钩,做到耕地占一补一,确保用于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可查核、可追溯。
2014年以来,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严格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管理,防止占补平衡中出现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问题,部要求建设占用耕地不仅要做到占一补一,还要做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适应管理新形势新要求,部升级改造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从1.0升级至2.0版本,建设占用耕地的,不仅要应用系统实现数量占一挂一,还要实现质量、水田占一挂一,确保占用与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类型相同。
2017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有关要求,部改进了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明确建立以数量为基础、产能为核心的耕地占补新机制,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以县为单位建立新增耕地数量、粮食产能和水田面积3类指标储备库,建设占用耕地时从储备库中核销3类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与此同时,2018年初运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3.0版本,改变了原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一一挂钩的方式,调整为将建设占用与新增的耕地数量、粮食产能和水田面积3类指标一一对应核销方式落实占补平衡,实行补充耕地“算大账”。
自然资源部组建以后,按照部领导“严起来”的要求,需要进一步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真实可信。为此,部再次改进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将于2020年3月1日正式运行4.0版本。该版本系统不仅继续具备新增耕地指标使用核销功能,还向前拓展到各类途径补充和改造的新增耕地报备入库、向后延伸到新增耕地利用监管等功能,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从耕地补充、使用、监管全链条信息化管理,确保补充耕地来源明、数量准、信息实、监管严。
4.0版本如何“严起来”
一是以新增耕地地块为核心进行报备。与以往要求报备新增耕地项目相比,要求将新增耕地落实到地块坐标进行报备,更有利于核实认定新增耕地真实准确性,也有利于落实后续监督管理。
二是增加新增耕地影像报备要求。要求报备新增耕地地块时,必须利用系统配置的外业核查软件实时、定位拍摄耕地利用现状照片及视频,入库后也要根据管理要求定期拍摄耕地利用现状影像并导入系统用于查核,有效防止新增耕地弄虚作假和监管不力。
三是进行新增耕地报备预检。对拟报备入库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系统将自动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以及其他各类国土空间数据等进行套合比对分析,发现重复报备、面积坐标不一致、新增耕地来源与位置存疑问等问题的,将坚决不予入库用于占补平衡。
四是强化部级核查监管功能。对入库新增耕地,部将对备案信息和影像逐一复核,并建立日常监管机制,随机抽查新增耕地后续利用情况,发现问题或存在疑问的,将从库中退回地方核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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