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现护照丢失,应马上处理,不要等到需要时才办理。
1、马上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然后到公安机关所在地省级以上的报纸登报声明,该护照作废。一般公安机关会在登报之日受理补办手续。
2、带个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登报作废申明、公安机关出示保安单,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接受审核。
3、仔细阅读申请补办护照回执,确认无误后签字。
4、办理期限是登报申明满3个月后10个工作日(县、市为15个工作日),耐心等待新护照下发。
注:国内,由本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事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