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妇女各项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妇联副主席 高莉
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安徽省代表团全体会议结束之后,记者在会场见到了还在整理议案的安徽省妇联副主席高莉代表。
“3月8日是三八妇女节,我希望广大女性同胞的权益能真正得到保护。”她边看议案边对记者说,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深度与广度已不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性、纲领化的规定较多,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弱。
“比如,在妇女生育权保护的问题上,并没有对保护对象、保护部门予以明确规定。”高莉解释,类似这样存在相关保护原则却难以找到具体制度予以施行的情况还有很多。
因此,高莉建议结合民法总则和即将出台的民法分则婚姻家庭编,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反家庭暴力法等一系列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高莉告诉记者,现实中因为法律对违法责任的规定不够明确,一些侵权行为难以被追究法律责任,加大了妇女维权的难度。
另外,她还建议对涉及妇女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部分予以重点关注。
妇女权益保护是高莉一直关注的话题,她认为,修改和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权益的根本保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只有完善的立法,才能保证妇女的各项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更加专业到位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车轲轶
3月7日,《检察日报》头版刊登了一则消息,令一直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轲轶十分振奋——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
“根据《意见》,八类因本人或其抚养人遭受不法侵害等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将获得国家司法救助。这个《意见》出台太及时、太有必要了。”有过政法工作履历的车轲轶对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有着一定的了解。她认为,近几年,检察机关在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更加专业、到位。
车轲轶表示,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持续和希望,一旦出现被侵害的事情,对家庭来讲无疑是一场灾难。在一些性侵、虐待案件中,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后,其身心会受到极大的伤害,对一些贫困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建立专门机构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及未成年被害人适用特殊办案程序;联合民政、共青团组织、妇联等部门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等,这些做法十分有利于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障,帮助其家庭渡过难关。”车轲轶说。
车轲轶表示,从近年来的工作情况看,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地区间发展存在不平衡,期望检察机关深入调研,准确了解未成年人面临的具体困难,积极运用多元化救助方式,持续跟进救济帮教措施,实现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
完善儿童保护法律法规
全国政协委员、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 贺盛瑜
“作为妇联界别的一员,我一直关注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近年来,女童性侵案件频频见诸媒体,实在让人心痛不已。”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贺盛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教育保护不力、学校对学生缺乏必要的相关教育等问题,值得高度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南开区政协副主席 许洪玲
为加大对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南开区政协副主席许洪玲建议,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司法适用标准、法律条文实施等,特别是男童保护存在法律盲区,需要及时填补法律空白。许洪玲还建议,司法机关要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不仅要注重对社会秩序的保障,也要注重被性侵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帮助做好心理重建。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重庆市委会副主委 黄燕苹
“除了加大打击力度,女童保护还需要把预防工作做在前面。”全国政协委员、民盟重庆市委会副主委黄燕苹认为,要加强法治宣传和普及性教育。这种教育不是生硬地念书本上的文字,而是转化为生动的微电影、动画片,让孩子们提高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一方面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另一方面,如果遭遇到性侵,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燕苹还建议设立保护儿童权益的专业机构,使其成为连接儿童与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心理咨询机构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