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怀孕,能享受哪些福利?生孩子,到底能休多少天?一些孕产妇都不太清楚。前几天,小红姐发布的一则有关产检假的文章引起了热议。
很多产妇都说:哎呀,小红姐,我们都没有听说,怀孕还有产检假,以前,我都是轮休或者请假产检的。
看来,糊涂的孕产妇还真不少呢。其实,除了产检假外,国家还规定了很多保护女性生育的福利政策,涵盖了从怀孕到分娩,到产后、哺乳各个阶段。小红姐就一一为你道来。
一、怀孕期:女性怀孕后,在孕期有产检假,这个等同于工作,只要拿出医院的产检门诊检查证明,就可以的。孕妈不用请假产检。
此外,如果在怀孕期间,孕妈不幸流产,还可以休流产假,也就是小月子。
具体来说,妊娠16周及以下流产的,流产假天数为15天。
超过16周,不满28周流产的,流产假的天数为42天。
28周及以上终止妊娠的,流产假天数为98天。
二、分娩期: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在分娩过程中,如果出现难产,包括剖宫产、胎吸、产钳等,增加15天难产假。产妇出院时,可以让医院开具难产证明,享受这一福利。难产假不包括侧切。侧切不算难产,侧切是怕在生产的过程中,阴道会产生无规则的撕裂,撕裂后医生在缝合的时候不好缝合所以侧切会使伤口很整齐,易于缝合。
此外,如果生育多胞胎,恭喜你,国家也会给你更多福利。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三、陪产假:这是专门为产妇的丈夫定制的福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可以享受配偶陪产假15天。在产前或者产后休,都可以。
四、产假:这该是人们最熟悉的了。关于产假规定,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是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98天产假为国家基本规定,此外,还有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产假为自然日,包括双休日与法定节假日。
五、哺乳假: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婴儿满1周岁后身体特别虚弱的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婴儿满1周岁后如正值夏季,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哺乳期1至2个月。
上面这五大类福利,都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是社会对女性这一特殊身份的特殊待遇。如果单位领导刁难你,姐妹们,勇敢拿着法律文件,申明自己的权利。谁都是母亲怀孕、出生、养大的。刁难孕产妇,就是刁难自己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