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辉煌的太极宫皇宫大殿之上,此时正有两名武士四目相对,其中一人使一把精光闪亮的软剑,对另外一人说:“此剑名为‘清溪流泉’,过柔则卷,过刚则折,菱形花纹剑身,长三尺,重三斤十二两,乃上古之宝。自黄帝采首山之铜以铸剑后,一直以来,它都是兵器中之上品。”
另外一名武士三十多岁,身躯魁梧,扇面似的宽肩,臂上立了一头鹰,深沉如同它的主人。看了看自己手里的两把短刀,说道:“我这两把短刀,一名刺天,一名破日,连起来就是刺天破日。裴兄请小心了。”
“韦兄请!”
观战的除了高高在上的皇帝李治和天后武则天之外,还有一班文武大臣,其中还有一位二十多岁的美女。她敷粉,极白,一张雪脸。时尚胡状,只扫了青黛眉,眉间帖了金色花子,如豆大小的点饰。还有的是红唇浓点。
女子饶有兴味的看着眼前这两名武士。
对于她们,她也是久闻大名:一个是宰相上官仪身边的虎将裴罗峰,另外一个则是天后的心腹韦春华
她灼灼的目光,时而落向这个,时而落向那个。心情兴奋而复杂,因为这其实是一次内部选婿,如果她真的能看上谁的话,没准驸马就是他了。可她现在根本谁也看不上,总觉得心里有个别的什么人,那个人在她刚来的时候,名字都还记得。可是渐渐地,她只知道自己有个深爱的人,却忘了她的名字和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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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那种对他的感觉还在,而且她觉得永远都不会忘,到死也不会忘。眼前这两个英俊雄伟,男子气十足的家伙都不是。比起他来差得远了。
所以她怏怏不乐。武则天没有出现之前,李治已经在后宫一群妃嫔帮助下生下近四十名孩子,男的女的都有。男的都花天酒地胡天胡地,女的也都是言行娇纵,厉害无比,最会的就是颐指气使,令人讨厌的很。
她是萧淑妃为李治所生的幼女,小的时候性烈如火,最为放任,十分任性。后来李治和武媚娘又陆续生了几个孩子,儿子自不必说了,还有一个女儿取名太平,也就是当今的太平公主。
而她原名月华,现在改名叫红苕。
红苕公主,也就是方沐月。
她记得自己前些日子做了个梦,梦见很多奇怪的人和事,那里面的人穿着打扮,以及做事的风格都很奇怪。此外很多事情都像是神话一样,比如说带翅膀的铁块能够在天空里飞来飞去,隔着上万里的距离两个人还能用手机说话,铁轨上有一种蜈蚣在跑来跑去速度飞快,平整的马路上跑的都是四四方方的小盒子等等,她还清楚记得那东西叫汽车。此外还有很多奇怪的东西,比如电视冰箱,以及银行什么的。
“那是我的前生,我的前生在一个很遥远很奇怪的地方,而且有一个生死相依,至死不渝的恋人。他能为我生,能为我死,为我肝肠寸断,跋山涉水。世上不可能再有人像他那样子对我了,我也不可能再爱上其他什么男人,看一眼我都觉得恶心。”前几天红苕对太平公主这样子说道。
于是太平公主给她出了一个法子,虽然她认为她是个疯子,人怎么可能有前生呢!但还是很耐心的好像听故事一样的听了好多她说的前生有趣的事情,笑的都直不起腰来了。太平公主告诉他:“人哪有什么前生啊,不过如果你非觉得有的话,那么我告诉你吧,人家说了,假如是前生生死相依的恋人,这辈子一定会重逢的,所以,你只要有耐心,他就会来到你的面前。”
“可是我在这宫里见不到人。”红苕公主很黯然,在萧淑妃死后,她一直过着一种半囚禁的日子。每天就是这个花园和四四方方的天,真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唯一让她兴奋地就是前段时间跑出去之后,做的那个梦。
“你是怎么跑出去的,这里戒备森严?”太平公主问道。
“我也不知道,是有人带我出去的,那个人武功高强,轻功卓绝,刀气纵横十几丈,宫里的侍卫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而且他的身上布满护身罡气,箭矢射在他的身上,立即就会落下来,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人。”
“是个高手!”太平公主心里冷笑了一下,终于知道了一点那个什么人的信息。这个家伙傻乎乎的还真好骗,跟她母亲一样没用。
吸奶吸的受不了
后来太平公主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武媚娘,武媚娘抽丝剥茧,最后查到这件事情和当今的宰相上官仪有关系,是个重大的阴谋。
上官仪是李治的亲信,位高权重,在满朝文武大臣之中威望很高,不能轻易去动他。但他身边这名高手实在太危险,所以武媚娘打算先把这个人除掉。可是丞相府邸的护卫很多,一时半刻的也查不出来。
所以武则天就想出了这个法子来试探——从丞相府选出一名武功高强的驸马。上官仪居然也没有拒绝。
于是也就有了今天的这场比武!
裴颖之是长安有名的帅哥,工部尚书裴炎的儿子,从小习武,传说曾经得到异人传授,身手好极了。
只见他忽然脱颖而出,一道映日长虹,电光石火间,从手中飚飞出去,跟着电光游走,飞云掣电,场内布满了红蓝色的剑光、刀光。但奇怪的是,这些剑气刀气,只会围着他们自己身体方圆一丈之地转悠,仿佛被一层塑料薄膜包裹成一个圆球,绝不会泻露出来半点杀气,伤害到大殿内的任何人。
红苕公主也只看到千万道刀光剑影,仿佛一树梨花压海棠般,在眼前盛放,而且四处的游走,快到了极点,其他的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忽然只听当啷一声,韦春华向后倒退了两步,满脸惭愧,拱手:“裴兄剑术精纯,在下不是对手,你赢了。”
裴颖之乃是长安城完全少女的梦中情人,自然有他不可多得的气度,于是赶忙优雅而客气的说:“韦兄太客气了,刚才如果不是你让我,我怎么又能取胜呢。是你保全了我的颜面,多谢了。”
韦春华肩膀上的那只鹰好像塑料的一样,仍然一动不动,只闪烁着一对吓人的眸子,注视着裴颖之这位大帅哥。它的德行和它的主人一摸一样,此刻的韦春华已经气得七窍生烟了,他可是长安城年青一代中有名的勇士,邪灵门的掌门大弟子,没想到就这么输给了裴颖之这个小白脸,太不甘心了。
“红苕,你觉得裴颖之怎么样?”武媚娘忽然开口说道。
红苕公主站了起来,刚才她试着打盹,重新做梦,去会一会儿她的梦中情人,可是失败了。所以现在真是痛苦的要命。
世上再没什么比相思之苦更难熬的了。所以她怏怏不乐,不愿意和武媚娘说话,她们两个人之间的恩怨,那是众人皆知的。可是没有办法,此刻的她在天后武媚娘的眼里,根本连一只蚂蚁都算不上,吹口气她就死了。
而那位捂着脑袋不说话的父皇,估计也是什么话也不会说。
“我终究会脱离你的魔爪,只要我的真命天子驾临,世上没有他解决不了的难题。无论是在前生还是今世,至少是我想要的他都会帮我拿回来。他是我的爱人,三生三世的爱人,只要她来,我就会还你以颜色。”她一边走一边在心里默默地念诵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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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苕自然不会是欧式的工作装了,此刻她已改穿轻薄透明纱罗,外披水红披风,袒了领子,里面不穿内衣,装束十分随意,似是浴后光景,脑后一个堕马髻,松松垮垮,还有几绺游离的发丝散乱着。绕腕三圈以金银丝编成环套在腕间晃荡。这还是太平公主送给她的,现在的她其实穷的很,很久没有得到来自皇帝和天后的赏赐了。
至于说俸禄,被宫里的管事的人七扣八扣,最后到她手里,也就是每月十几两银子,在宫里,根本什么用都没有。
“大胆!”红苕公主还没说话呢,上面忽然传来一声雷霆震怒,着实的把她吓了一跳。她心想,我这还什么也没说呢,为什么呵斥我,这不是摆明了欺负人嘛。但她马上发觉,这一声原来不是武媚娘发出来的,而是父皇发出来的。
只见李治手里拿着几张白纸,手都发抖了:“这是谁写的,居然说我们大唐朝没有人才,还说什么受降,打败仗什么的,这是怎么回事儿?”
“这不是选驸马的文稿嘛,陛下怎么这么震怒?”坐在李治身边的武媚娘,一副雍容华贵的气度,虽然年近五旬仍然风姿绰约,面貌姣好。
李治一只手扶着脑袋,另外一只手把那张白纸递给武媚娘。武媚娘看了一下,先是一呆,然后居然笑了。
“这两首诗写的文采横溢,气度不凡,虽然有讽刺的意思,但字里行间透出来的也是一番爱国热情,到底是谁写的?”
“是什么陈家庄的陈孝恭!”李治说道。
武媚娘还是没把他的愤怒当一回事儿,居然站起来走了两步,端着白纸,朗朗上口的念了起来:“受降城下紫髯郎,戏马台前古战场,恨君不斩契丹首,金甲牙旗归故乡!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不错嘛。上官仪,你认得这个人吗?”
白发白须的上官仪佝偻着身子走过来,他知道天后故意跟他找茬儿,因为他最近正在策划一次大的行动,目标就是针对这位权倾天下的天后的。
“不认得,不过就是一个普通人罢了。”
“马上把这个人给本宫找来。这样的人居然没有当官,是宰相的失策,上官仪,你要好好的检讨一下自己才行。”
李治顿时有些不高兴了:“什么,这样的人还是人才。他这是公然的骂朕是昏君,朕还想着把他满门抄斩呢?”
“陛下。这人的确是个人才,陛下似乎是误会他了吧。”武媚娘有些不高兴的瞪了李治一眼。李治立刻不说话了。
半天他才说:“就算这两首诗写的还算可以,也不足以说明他就是什么经世济国的人才,只不过就是个酸秀才罢了,与江山社稷又能有什么用?”下面的大臣顿时有人微微的点头,附和了起来。
探岳双腿
武媚娘一看这样的架势,沉吟了一下说:“既然陛下这样说,那就暂时不要带他过来了,让他继续参加考试,不过如果将来夺魁,陛下应该要委以重任才对吧?”
“这个嘛,还有些道理。”李治很勉强的说道。
“那就先不要惊动他了。”武媚娘拂袖说道。
方沐月从金殿上退下来的时候,心脏已经跳的快要从嗓子眼里面跳出来了。刚刚天后念的那两首诗,别人没听说过也就罢了。她却感觉似曾相识,大约是梦里曾经背诵过吧,那是她前生的事情了。
“怎么会,前生的诗篇怎么会来到这里,除非是,难道是,莫非是,他来了?”
“公主殿下!”头戴铁盔,身穿铠甲,英俊潇洒的裴颖之忽然出现在方沐月的身后,冲着他微微行礼,优雅的说:“微臣裴颖之参见公主。不知道公主可有兴致到御花园游赏一番,微臣愿意护卫殿下。”
跟我调情吗?示爱吗?
方沐月心里冷笑了一声,更加冷冰冰的说:“不必了,别说本宫没有那个兴致,就算是有自己也会去,用不着裴将军陪伴。还有以后离我远点,滚吧!”
“啊!”看着红苕公主的背影,裴颖之冷冷一笑,暗想,什么东西,以为自己真是公主嘛,不过就是个朝不保夕的活死人而已,老子看上你是你的福分,居然还敢跟我装。
也难怪他这么愤怒,此人身高八尺,样貌甚伟,在长安城里面泡妞从来没有失过手。乃是长安‘三大玉面’之一。
和他齐名的还有城阳长公主的儿子薛绍,以及长安城内第一纨绔第一色狼第一魔鬼贺兰敏之。
“我要教训你。”对方沐月刚才的态度,裴颖之心怀怨恨,所以心里忽然生出一个毒计,他打算利用贺兰敏之奸杀红苕公主。其实,这对于贺兰敏之来说,也不算是什么大事儿,前几年他还奸杀了武媚娘的儿媳妇呢。
就是太子李弘的未婚妻。武媚娘也没说啥,因为他是武媚娘姐姐的儿子,亲外甥。
想到这里之后,裴颖之这个人面兽心的伪君子赶紧一溜小跑奔着贺兰敏之的家里去了。他觉得这事儿一说准成,因为贺兰敏之已经狂的没边了,前几天还告诉他,想要上了太平公主呢,只是还没瞅准机会下手。
可是他没想到,这一次事儿没办成。
他去的时候,贺兰敏之正在装逼,和一个也不知道是突厥人还是契丹还是什么别的人人盘膝而坐,面对一个棋局。那人身材瘦长,杂乱的长发从两边垂下来挡住了脸,腰间悬着两把把很奇怪的刀。
细长,弯弯,一长一短,他没见过。
两名美貌绝伦到令人叹为观止的侍女正在煎茶,用水在一沸末二沸始。水如鱼目、连珠,声微响。炭火令室暖而昏晕。
贺兰敏之紧锁的眉目盯着棋盘,发觉有人进来,忙起而迎客。一面笑道:“哟,怎么是你来了,听说今天在宫里出风头了,特地跑来吹牛逼是不是?”
探岳双腿
裴颖之知道贺兰敏之极端好色,几乎到了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居然与自己的外祖母有奸情,也就是武则天的母亲。所以他的府邸之内到处都是美女,随便哪个都跟他发生过关系,所以在这边看到美女并不稀奇,但不知道怎么的,自从看过红苕公主之后,他老是觉得别的女人再怎么漂亮也就那么回事儿了。
于是他赶紧坐下来,把刚才在宫里的事儿说了一遍!
侍女奉茶,只见银绿隐翠,茸毛如雪花飞舞。贺兰敏之呷一口,香气袭人,鲜醇甘美。他道:“是洞庭珍品,碧螺春,一百两银子一两,你尝尝吧。”
“你光会败家还不行,玩女人方面也要追求进步啊。我最近可是得了好几个美人,我看你这边还是老样子,太让我瞧不起了。”裴颖之很不是东西的说道。
贺兰敏之看着棋局:“你说太平公主的事儿吧,我正在谋划着呢,等她下次再来我家玩,你看我怎么把她弄上手的,玩完了就甩。”
“牛逼。你就不怕死吗?”
“怕什么,没准我还能当驸马呢。”贺兰敏之狂笑。
裴颖之觉得是时候了,立即说道:“要说当驸马,那个小贱人红苕的事情你肯定知道。但你见过红苕这个人吗?”
“我见她干屁呀,贱货一个,她还能活几天?”
“你可是大错特错了,我今天看见了她了,娘的,真漂亮啊。”说了一半他不说了,因为知道贺兰敏之的脾气。上次也是他告诉贺兰敏之太子妃很漂亮,结果当天晚上贺兰敏之就把她给奸杀了。
“呃!”贺兰敏之刚抓起来的一枚棋子,当啷一声掉在棋盘上了。猛地他抓住了裴颖之的手:“这是个东瀛人,不懂咱们唐朝的话,你就尽管说吧。要真像你说的那么漂亮,我玩完了让你玩一次,然后弄死她。”
“比太子妃还漂亮。”裴颖之由衷的说。
“丝丝!”贺兰敏之忽然倒吸了一口冷气,裴颖之虽然不靠谱,但是在看女人方面绝不比自己的眼光差,他说漂亮那就真的漂亮。
“怎么样,把太平公主的事儿放放,先干了这一个再说。反正她早就被打入冷宫了,死不死的没人搭理她。”裴颖之怂恿道。
“呃!”贺兰敏之忽然眨了眨眼睛:“那要真像你说的那么漂亮,不就成了天下第一美女了嘛,我看这事儿吧,咱们这么办,我去参加比武招亲你说怎么样?”
“啊!”裴颖之顿时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