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8岁女童被大型犬撕咬致重伤,赔偿问题仍待解决
新京报讯9月23日,新京报记者从南昌被大型犬撕咬致重伤女童家属处获悉,孩子经过二次缝合手术,目前已经度过危险期,但对于赔偿问题,犬主态度消极。对此,犬主肖先生回应称,自己已支付过4万余元手术费,后期产生的费用问题,将通过律师处理。
现场图片显示,宽约4米的公路旁停靠着一辆油罐车,油罐车旁空出一米多的小道,车尾处拴着一只黑色的罗威纳犬,犬附近有干草和一个不锈钢盆。一蓝衣白裤男子在咬人犬旁边查看,后面有一位身穿警察制服的男子。
女童父亲王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8月25日,孩子母亲带女儿从油罐车旁边经过时,这只犬突然冲出咬住女儿的臀部,怎么都不松口,把孩子往油罐车底下拖拽,直到孩子晕过去。
随后女童被民警及家属送至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孩子腹部、臀部、背部均被撕咬出大面积伤口,现经过二次缝合手术已经度过危险期,但赔偿问题狗主人拒不回应。
据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具的一份入院记录显示,女童被狗咬伤致全身多处疼痛、流血6小时余,左侧胸腹壁及右侧臀部皮下软组织肿胀并积气,急诊拟“1、被狗咬伤或抓伤2、软组织疾患”。另据该院一份手术记录单显示,手术名称为“肌肉清创术”,术中所见:左腹外侧部可见4处大小不一伤口, 分别约1、2、2.5、 4cm大小, 创口污染严重,创口周围可及捻发感,右侧臀部可见一约3cm大小创口,创口周围可及捻发感,污染严重,皮肤缘挫伤严重。
对此,新京报记者联系到犬主人肖先生,其称,自己已支付过4万余元的手术费,至于后期疤痕修复及心理创伤修复费用问题,已请律师进行处理。
新京报记者从南昌市红谷滩分局凤凰洲派出所一办案民警处获悉,事发当日当地捕犬大队已将咬人的罗威纳犬没收,民警协调犬主进行赔偿。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