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他的地狱,逃不开的地狱。也是嘛,在人生这条道路中,哪有风调雨顺?哪有事事顺心?如果没有我,他肯定过得更好。可是,上天就是派了我在他身边、喜欢他、爱慕他、缠着他,那也是他的命运了。
对,抢他外套的黑猩猩是我、歇斯底里鬼吼鬼叫的也是我,虽然别人也有,可是人家也只是想在孙慕深面前装装乖样子,替他从我这儿夺回外套而已。
我誓死捍卫着他的外套、用力地抱着,忙乱中还是能够嗅到他外套上洗衣精的清香──嗯嗯,是熊宝贝的,和我们家的是用一样的。
记得上次我们两个的娘一起外出买东西,那晚妈妈提着大包小包的日常用品回家,一定是那时候一起买的。因为以前孙慕深的外套,并不是这种味道。
「妳这死变态,快把孙慕深的外套还给人家!」猩猩女二号又抢又拉,可能是她比我还要大只的缘故,力气比我大上好多好多。
「不……不要……这是我的我的我的我的!」我抱得更紧、拉得更紧,真的是把生命豁出去在跟她拼命了。
猩猩女二号叫廖婕怡,其实长得不胖也不高,但就是比我还要大只一点点、力大无穷,是这一次运动会推派出去比铅球的啊。
她同样喜欢孙慕深,虽然个性比我还要劲爆还要猛,但是喜欢他,却比我含蓄很多。除了现在,用着吃奶的力气要夺回孙慕深的外套,其他时候真的都很含蓄。
她喜欢躲在墙角,看着我跟他,喜欢在去上体育课的路上,跟在我们的身后,别人在喜欢的人面前,不是会大吼大叫吸引注意,就是会什幺也不干的站在旁边。
我属于前者,她属于后者,孙慕深不知道喜欢哪一种。
「给、我、啊!」
「妳吃屎吧,妳打死我我也不会给妳的!」
「好,我打死妳!」
「喂喂喂!我说妳打死我我也不会给妳的耶!」
朋友呀,都是这样来的,不是吗?打打闹闹、打打杀杀,然后就在一起了。最后回首的时候,才会取笑对方当初多幺好笑,为了一件外套,吵成那样。
对吧婕怡,妳会笑的吧?妳会笑我们当初好傻好傻,为什幺因为孙慕深的外套,变成朋友的对吧?
妳喜欢他,我也喜欢他。妳是真的喜欢他,我也是真的喜欢他。所以我们到底还在较劲些什幺呢?我们因他而聚、因他而散,妳好像一点儿都不觉得怎幺样。
失去一样,就必定获得一样。失去我,让妳有了孙慕深,我这朋友,也当得够称职的了对吧?
「廖婕怡。」孙慕深那时候,这用这样的口气叫她的。就像是决定了人生中的某样大事一样,很正式、很认真,一点都不虚假。
廖婕怡很紧张很害怕,她对孙慕深总是这样,很三八、很婉转、轻声细语。可对我,音量要是能在降个二分之一、不把我的耳膜震碎,我就该偷笑了。
她真的很笨很呆,跟我喜欢孙慕深一样的时间,却没有像我一样越来越进步,很勇敢地跟孙慕深说话闲聊哈拉。
所以我总是很自以为是地觉得,比起她,孙慕深会更加喜欢我。
「我们交往吧。」可是,当孙慕深这一句话并不是对我说的时候,我才知道一直输的人,不是她而是我。
我就是太自我良好了,所以才会觉得孙慕深会喜欢这样子勇敢开朗又大胆的女孩。看见蟑螂是追着牠跑、看见泥坑比谁都还先跳、看到各式各样的球类,比谁都还要激动,球抢了就去佔场地。
谁会喜欢我呢?在那一个当下,我也知道不可能会有任何人会接纳像我这样子的女生了。
我知道要祝福,所以我会祝福,可是却连祝福的机会都没有。
一点点都没有,真的。
「啊?」廖婕怡这真的没假装了,她脸部表情很夸张的「啊」了一声,而且嘴巴还持续张张大大的。要不是因为现在这情况不适合,我一定直接拍下来了。
嗯,再好好笑她、好好笑她……如果还有机会的话,我真的会。
「可是前提是,我希望妳别再和赵思涵有接触。」
喀擦喀擦,不是相机快门的声音。
那是我心碎的声音,心碎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