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一个14岁的少女走进家附近的派出所,把一封举报信交给了警察。
她在举报信里说:从7岁开始,她就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X、轮X,前后已有7年。
警方马上把涉案人员抓了起来。
被逮捕的11人,分别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被判刑,女孩的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
2008年,女孩报案,恶人被抓。
2010年,法院一审判决。
期间经历了两年。
一审判决下达后,被捕这11人集体上诉,矢口否认自己的罪行。
2012年,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又是两年。
今年是2018年,距离女孩报案,恶人入狱,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
当年被家人乡邻性侵的女孩,这些年在当地妇联、公安部门的帮助下,改了名字,换了户籍,考上了大学,彻底摆脱了那个恶魔般的家庭,逃离了那个黑暗的深渊。
女孩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
她的经历让人心碎,从7岁起被自己的禽兽亲人们轮流性侵,整整到14岁,这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地狱般的恐怖经历,对一个女孩来说,这或许是内心永远无法拨散的阴霾。
万幸的是,女孩有了新的名字,新的住址,新的人生。在政府部门的帮助下,她努力地生活,努力地与过去所有的不堪告别。
她本来逃离了地狱。
就在前两天,又有人试图把她拖回地狱。
想把她拖回地狱的人,是她的母亲,和一个媒体记者。
让我们把思路回归到事情最初:
一月的最后一天,一篇名为《寻找汤兰兰:少女称遭亲友性侵,11人入狱多年其人“失联”》的报道刷爆了全网。
这篇报道的主角就是X妹本文提到的那个女孩——汤兰兰(化名)。
这位记者用洋洋洒洒六千字把这桩十年前的案子讲述了一遍。
可能有人会好奇,这案子不都判了吗?作恶者也进监狱了,都过去十年前了,怎么又拿出来说?
原因很简单:当年被判刑那些禽兽,也就是汤兰兰的家人邻居,有一部分已经出狱了。其中包括当年以“强迫卖淫罪”入狱的汤兰兰母亲。
汤母出狱后想到的第一件事是:找到汤兰兰。
一个在花季饱受家人蹂躏的女孩,终于在法律的帮助下,脱离了禽兽家人们的桎梏,逃脱了那个带给她无尽痛苦的魔窟。
而现在,那些已经出狱的魔鬼,要把已经有了全新生活的汤兰兰重新找到。
想想都很可怕吧?
汤母仅凭自己的力量很难找到女儿,于是她找到了媒体。
她想翻案,想把事情搞大,想动用舆论的力量把女儿重新拖入魔窟。
媒体接受了。
于是,一夜之间,有了你们看到的这篇全网刷屏的报道——
《寻找汤兰兰:少女称遭亲友性侵,11人入狱多年其人“失联”》
“寻找汤兰兰”,光是这五个字,就已经透出一股蘸着人血吃馒头的丑恶姿态了。
汤兰兰凭什么要被你们寻找?
如果你们觉得案子冤了,继续向公检法部门申诉啊,凭什么要把好不容易有了新生活的汤兰兰再拽进火坑?
让我们再来看看这篇报道里充满偏见导向的语气:
“14岁那年,正在读初一的汤兰兰(化名)把全家人送进了监狱。”
OK,二话不说,立刻带给人一种处心积虑的少女坑害了全家人的既视感。
X妹大概能想象到这位记者写稿时的心路历程:
14岁、少女、家人、轮jian……嚯,好一个馒头,蘸上人血,吃上一口,这稿子写出来岂不是分分钟名满天下?
汤兰兰被亲戚轮jian,肯定有隐情吧?要不然你迁户籍干嘛?
就算是被父亲性侵,被母亲强迫卖淫,你干嘛隐姓埋名,怎么不站出来和母亲对峙呢?
怎么可能会有父母如此丧心病狂对待自己女儿啊?
生活里怎么会有这种事啊?
不可能的,超出认知了,太魔幻了。
一定是汤兰兰精神出问题了。
于是,在这位记者笔下,拿自己女儿做皮肉生意的汤母,变成了含辛茹苦供女儿读书的好妈妈;早已伏法认罪的汤父,变成了忍辱负重屈打成招的铁汉;当年给予汤兰兰支持的养父母,变成了躲着媒体心中有鬼的撒谎者;汤兰兰则变成了一个不知检点的不良少女。
真的吐了。
最恶心的是,这篇报道里,记者把汤兰兰好不容易隐藏多年的信息公开了:
有人可能会问:这份信息还不是从警方那儿获得的吗?警方为啥会透露?
对此,黑河警方(五大连池是黑河下属的县级市)作出解释:因为服刑犯出狱后要重新落户籍的,汤母可以持有之前的户口本要求查询。
可以说汤母其心可诛了。
直到现在,我们还能看到这种新闻弹窗:
X妹真的不懂,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在这些无良媒体人眼中,女孩被性侵了,就是肯定有精神病,精神病说的都是假话才对。
再看看网友披露的这位记者的对话:
前文已经提到,这个案子2008年受理,2010年一审宣判,2012年二次宣判,期间审理长达四年,难不成在这些媒体人眼中,法律工作者就是吃干饭的?法院和警方生来就是值得被怀疑的?
再来看看五大连池市政府最新的声明:
一方面要给市政府的担当和勇气点赞,另一方面,有个细节也值得注意:
当年涉嫌性侵汤兰兰案件的两个刑满释放人员,前几天又因嫖娼被抓。
真是分分钟暴露本性。
汤兰兰作为一个受害者,如今户口被警方特批转移,改换姓名,这是一个非常必要的保护手段。她的受害者身份已经受到法律认定。
不管是汤母,还是媒体记者,如果觉得案子太冤,理应去走法律程序,直接面对公检法部门。而不是去打扰那个早就获得平静生活的女孩。
汤兰兰现在安全的、正常生活的权利,不该被破坏。
2006年,汤母抱着小儿子和汤兰兰。
汤母找汤兰兰干嘛?分享母女之情?还是倾诉骨肉情深?
这位记者帮忙找汤兰兰干嘛?无非是觉得,想搞个大新闻,吸引一把流量,好好蘸个人血馒头罢了。
这位无良记者是有多丧失底线,才把受害女生的信息公然放出来,还堂而皇之地勒令她站出来“还原事实”。
他们没有拿出半点能够证明案情有疑点的实际证据,不敢直接怼公检法部门,只好妄图用舆论激起民众的波澜。
只是他们都忘了,民众并不傻。这篇稿子出来,所有人都在声讨他们对女孩信息的披露。
有错误的不是媒体行业,不是记者群体,而是这个失去三观的记者。
X妹一直很尊敬记者行业,当年揭露食品安全、冲在打架第一线、穿梭于战火中间的,为了正义与公平发声的记者,会永远被人们记在心间。他们才配得上“记者”二字。
回想起来,真的要感谢五大连池当年处理此案的法官、检察官、警察,还有当地的妇联工作人员。
法院把恶人统统送进了监狱,警方特批汤兰兰有了新的户籍名字,妇联帮助汤兰兰完成学业,考上大学。当地政府部门也尽全力保护了汤兰兰的个人信息。
尤其是X妹看到新闻图片里,汤兰兰学历栏里“大学本科”四个字时,真的泪目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管怎么样,她都在努力读书,认真开始新生活啊。
事到如今,只是期望汤兰兰能够好好生活,安静地过好眼下的日子,千万不要被当年对她施暴的恶魔找到。
我们不认识汤兰兰,我们也理应不认识她,汤兰兰是一个化名,一个代称。我们都愿意相信,这个名字后面,是一个已经开始了全新生活,与过去的黑暗完全诀别的,涅槃重生的好女孩。
汤兰兰,你一定要消失,继续消失下去。
至于那些咬着人血馒头,为恶魔招魂的媒体人,下次再写稿之前,还是先去学着做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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