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物兄》李洱
这部长篇,李洱整整写了十三年。每个词,每个物,每个人,都如十月怀胎,慢慢成形。
李洱借鉴了经史子集的叙事方式,记叙了形形色色的当代人,尤其是知识人的言谈和举止,幽默讥诮,从容舒展,绘制出一幅既深植传统又新鲜灵动的知识分子群像,完成了对时代和时代精神的双重塑形。
小说最终构成了一个浩瀚的时代星图。
你打开一扇门,一整个世界涌入。
Part.4
4.动物医院
动物医院里,费鸣被两个壮汉夹在当中,端坐在一张长条凳子上。两个壮汉看上去就像双胞胎,相同的制服,相同的胡子——他们都只留了上唇的胡须,并且修剪成了鞋刷的形状。他们的制服有点像摄影师的行头,上面有众多的口袋和复杂的褶皱。两个壮汉的长相其实还是有所不同:一个略显清秀,一个稍显鲁莽。奇怪的是,鲁莽的那位脸上反倒是光滑的,而清秀的那位却长了一脸痘痘。
看他进来,费鸣试图站起来,但两个壮汉迅速地按住了费鸣的膝盖。费鸣叫了一声“应物兄先生”。他第一次听费鸣这么叫,很不习惯。费鸣以前都叫他“应老师”。费鸣话音没落,清秀的壮汉就冲到了他面前,抓住了他的手腕。他感到手腕就像被门缝挤了一下。他还没有反应过来,手机已经从他的手里脱落了,落到了那个人的手心。那人说:“鄙人代管了。”
应物兄知道,自己误会费鸣了。
他对壮汉说:“怎么回事?有话跟我说。”
壮汉说:“老子为什么要听你的?”
手术室的门帘掀动了,出来了一个姑娘。姑娘嘴里含着一个发卡,两只手同时去撩自己的头发。他注意到,姑娘没有怎么化妆,只是嘴唇涂了点口红而已。姑娘侧着脸,把他打量了一番,同时用发卡别住了自己的头发。姑娘问费鸣说:“这就是你说的应物兄吗?你没骗我吧?”
费鸣梗着脖子喊道:“怎么,不像吗?”
姑娘说:“反正走在街上,我是认不出来。”
然后姑娘问他:“这是你的狗?”
他对姑娘说:“怎么回事?你们先把他放了。我会配合你们的。”
费鸣又喊道:“当然是他的狗。还能有假不成?他就是应物兄,你看仔细喽。”
姑娘说:“名人的狗就一定没有狂犬病?哪个名人说的,哪本书上写的?”
难道木瓜咬了这位姑娘?但这是不可能的啊。木瓜性情温顺,别说咬人了,遇到一只猫都要躲着走呢。他就关切地问那位姑娘:“是不是木瓜吓到你了?它那是喜欢你。”凡是来动物医院的人,当然都是养宠物的,所以他接下来说道,“它很聪明,看到养宠物的人就想亲近一下。它没咬你吧?”
姑娘说:“咬的是我,那倒好了。”
如前所述,这里的医生是华学明教授的学生,也毕业于济州大学。医生年龄不大,可以肯定不到四十岁。几年不见,医生已经头发花白。当然也可能是故意染成这样的,以示自己从医多年,医道高深。应物兄上次来阉狗的时候,华学明特意交待,不用交钱,捎本书就行了。现在这间房子里,靠墙的一排书架上就放着他的书:《儒学在东亚》。旁边是一本社会学著作,研究的是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书名叫《江村的前世今生》。还有一本书是关于音乐剧的,叫《百老汇与伦敦西区》。这两本书的作者,他都是认识的。毫无疑问,他们都曾抱着宠物来这里就诊。此时,医生从另一个房间走出来,摘下手套,对着水龙头洗了手,用纸杯给他接了一杯水,然后示意他出去说话。出门的时候,医生回头对那姑娘说:“放心,他跑不了的。”
因为雾霾,天很快就暗了下来。街灯还没有开。街上的行人显得影影绰绰。没有汽车,偶尔能听到自行车铃声。对面梧桐树上的那些充气娃娃,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摘了下来。早该摘了,确实少儿不宜,他听见自己说。医生简单地向他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费鸣抱着木瓜进来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搞的,本来挺安静的木瓜突然狂吠不止,从费鸣的怀里挣脱了,跳到了地上。幸亏护士挡住了它的去路,不然它肯定要蹿到旁边的大街上去,不被汽车轧死,也会跑得无影无踪。“所以,应物兄老师,您首先应该感到庆幸,因为木瓜还在。”医生说。
“木瓜呢?我们的木瓜在哪呢?”
“那姑娘派人抱着它去验血了。”
“你这里不能验血吗?”
“但她更相信大医院。当然,她怀疑我为你们说话。其实我已经告诉她,这是应物兄先生的狗,但她不相信。这倒可以理解,因为木瓜其实是个串儿。”
“串儿?什么意思?”
“它大致上算是京巴,但身上有一点比熊犬血统。比熊犬原产于地中海,法国人入侵意大利的时候,把比熊犬带回了法国。它浑身洁白,但嘴唇是黑的。性格很好,彬彬有礼,但又比较敏感,喜欢生闷气。如果我没有猜错,它还应该有一点泰迪血统,但不算太多,大约八分之一。”
“既然不同种族的人都可以结婚——”他没有把话说下去。他知道,养狗的人对狗的血统确实比较在意。如果有人抱来两只狗让他选择,一只是纯种京巴,一只是串儿,那么他肯定会选择那条纯种的。
“我的意思是,他们不相信,您作为一个名人,会养这样的一条串儿。坦率地说,这确实比较少见。我看过您的书,你对孔子的‘有教无类’思想非常赞同。我想,您之所以养了这么一条串儿,应该算‘有养无类’吧?我没说错吧?但是,问题就在这儿,那姑娘担心它是一条流浪狗,担心费鸣是故意抱来一条流浪狗来报复他们的。”
“报复她?这又从何说起呢?”
随着医生的讲述,应物兄大致捋清了事情的经过。那个姑娘和她的上司带了两只狗来看病:一只蒙古细犬,一只金毛。蒙古细犬拒绝下车,姑娘劝了半天也没有做通思想工作,姑娘的上司就把车开走了,留下姑娘陪着金毛继续看病。金毛的一只爪子受伤了,趾甲开裂。金毛已经来过几次了,每次来都很享受,对这里有着美好的记忆。修指甲嘛。一边接受护士按摩,一边嚼着磨牙棒,一边修指甲,心里美着呢。可谁也没想到,从街上抓回来的木瓜,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对着金毛的肚子就来了一口。金毛当时并没有发火,只是嘴一撇,哼了一声,意思是,小兄弟,我不跟你一般见识。姑娘当时并没有发现金毛受伤了,还夸金毛家教好,知道大让小。“其实这跟家教无关,大狗从来都是让着小狗的。”医生说。木瓜咬过金毛之后,就钻到了柜子下面,怎么也不出来了。费鸣用扫帚捅它的时候,姑娘突然叫了起来,她发现金毛在舔自己的肚子,而那个地方正在渗血。
“她是怀疑木瓜有狂犬病?这不可能——”
“别急,您听我说。然后呢,就是那两个人,他们应该是金毛主子的保镖,刚好开车回来了,他们希望把我接过去,给蒙古细犬看病。蒙古细犬是生活在草原上的狗,敢跟狼打架的,最早是契丹人养的。你是没见,它长得就像一条小毛驴。它有点不开心,不愿奔跑了,每天只是低头散步。金毛的主子疑心她是不是抑郁了。好,先不说这个了。那两个保镖回来看到金毛受伤了,一定要把木瓜摔死。木瓜不是还钻在柜子底下吗?他们就去挪柜子。可是,他们挪一下,木瓜也跟着挪一下。一个保镖一发狠,就把柜子举了起来。真是有力气,应该去演鲁智深。费鸣护狗心切,一下子扑到了狗身上。说到这儿,您就得感谢我了。我告诉他们,看在我的面子上,饶木瓜一命。再后来,金毛的主子就又派人来到这里,把木瓜抱去医院了。我求他们,看在我的面子上,千万不要伤害木瓜。我相信他们会这么做的。为保险起见,我让助手也跟着去了。”
“下一步怎么办?”
“只能等验血结果出来。验血结果一出来,他们就相信,木瓜没事,金毛也不会有事。最多赔几个钱。不过,嘘——我刚才发现,木瓜拉在柜子下面的粪便,好像有点不对头。健康的狗屎,不干不湿,成条状,有光泽。木瓜的屎有点松散,光泽也不够,上面有白点。我怀疑它肚子里有虫。”
“这个也会传染吗?”
“声音低一点。如果只是有虫,问题不大。它几岁了?”
“快五岁了吧。它平时不这样的。今天是怎么了,哪根筋搭错了?”
“不是我恭维您,这只能说明,它是条好狗。瞧它的记忆力多好。它就是在这里被阉的嘛。它可能以为又要阉它了。别的狗,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你不叫它吃屎,它非要吃,挨了一顿打,只能保证几天不吃。再见到小孩子拉屎,还是要流哈喇子。不长记性嘛。但人家木瓜不是这样。这说明木瓜脑袋瓜子特别好使。干我们这一行的,什么狗没见过?虽然它只是条串儿,但从文化意义上讲,它不是一般的狗。”
他现在关心的是金毛主人的身份。那应该不是一个好惹的家伙。幸亏是在济州,这种事情我应该可以摆平的。我可以赔对方一笔医疗费,但如果对方蛮横无礼,趁机敲诈,那可不行。他就问:“金毛的主人是做什么的?叫什么名字?”
“请理解,我不能透露,这是我们的职业道德。我也不敢透露。我只能提醒您一点,女老板也是女人啊,心肠硬起来,有时候比男人都硬。”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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