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家庭认为,居家过日子,应该什么都不缺,要用什么有什么才行,所以,东西越多越方便。这样,在购置家庭物品的时候,便遵循闲置忙用、多多益善的原则。无论见到什么东西都想买,买则要多买一点,以备常用。例如,有的家庭总共只有三口人,住的房间也不算大,本来买一套家具就足够用了,却非要买回两套家具,说是这样用起来方便。自家从来不缝衣服,却非要买回一台缝纫机摆在家里,说是一旦需要的时候方便。本来一个月一袋精盐就够用了,却非要买回五袋存放在家里,觉得品只有这样才方便。于是,家里的东西越买越多,弄得到处都是多余的东西,就像是一个杂货店。
其实生活方便不方便是辨证的。在需要这件东西的时候,马上就能拿出来,这自然算是一种方便,但是存放这些东西需要侵占人的活动空间,这无疑会给人的生活起居带来不方便。再说,为保管这些东西,又需要人为之付出一定的精力和时间,这又相应地带来一些不方便。东西多了,胡乱堆放,在需要的时候会因不知放在什么地方而乱翻一气,甚至有人在要用的时候,根本就想不起来曾有这件东西,等到不想用的时候,它反倒自己跑出来了。这种用的时候四处乱找,也是一种不方便。这样算来,多余的东西所带来的方便,常常大于它们所能带来的方便。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要想走出一东西越多越方便的误区,就应该分清哪些东西应该事先准备好,哪些东西可以现用现买。
在这里,我们不妨把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物品分为经常使用的,不常使用的和偶尔使用的三类。很显然,经常使用的物品如果能事先准备好,会给自己带来方便;而那些偶尔才用得到的物品,大可不必事先准备,更不必准备得那么多。
同时,我们还应该把生活所需要的物品分为可以随时买到的,容易买到的以及不容易买到的三类。很显然,对于可以随时可以买到的物品,我们大可不必事先准备;而对于那些很难买到却又经常使用的物品,事先准备好了肯定会给自己带来方便。例如,若在社会上找不到修理自行车的摊点,自己准备一些工具和配件自然会带来方便。如果卖油、盐、酱、醋的杂货店就在门口,就不必买更多的东西存在家里。
一个家庭所使用的物品,不能太少,太少了则不够用;也不能太多,太多了则会成为负担。应该在能够满足使用的前提下,适当地控制数量,努力地提高质量,这就是精当足用原则。精当足用原则有两条主要要求:
数量恰当
一般来说,一个家庭的规模在一定时期事相对稳定的,活动项目、活动范围以及可以存放物品的空间都是有限的,所以,物品的数量不但有一个下限,也应有一个上限。也就是物品过于缺少了不行,过于繁多了也同样不好。这就是“过犹不及”的道理。物品的数量要掌握在“无过无不及”的恰当位置上。也就是既不感觉缺少,也没有闲置。少了影响生活,多了造成浪费,增加负担。
质量求精
在经济发展、市场繁荣的条件下,人们所关心的已不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好不好”的问题。也就是从数量需求完全转移到质量需求上来。这里的质量也不再是单一的“结实耐用”,而是全方位的质量。只有质量提高了,使用时才能放心、称心、舒心。“东西越多越方便”的观念,常常使人盲目购买,使物品过剩,造成严重积压,这当然不好,但也不是东西越少越方便。这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我们主张精当足用的原则,也就是在够用的前提下,要尽量少而精,在某种意义上讲,简单本身也是一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