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网购仿真枪被判刑无期你怎么看?今日,福建高院官微发布消息称,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刘大蔚近亲属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本案由福建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择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福建省高院18日的消息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再审刘大蔚走私武器一案。
经依法复查,福建高院作出(2016)闽刑监1号再审决定,认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刘大蔚近亲属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第(六)项、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本案由福建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本案将择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2014年7月16日,时年18岁的四川达州小伙刘大蔚,花30540元网购了24支仿真枪。当月22日,该批枪形物被福建省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在泉州某物流公司查获。8月31日,刘大蔚被刑拘,后于9月29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