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童养媳悲惨人生,惨遭强奸关进小黑屋。旧时,童养媳在我国甚为流行。之所以盛行童养媳,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众多的民众因家境贫寒而娶不起儿媳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就跑到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
马泮艳作为重庆14岁童养媳事件的主角,一度引起了网友的关注。重庆14岁童养媳是怎么回事呢?重庆14岁童养媳马泮艳最后胜诉逃出悲惨命运了吗?马泮艳,出生于1988年1月24日,重庆市巫山县双龙镇人,重庆童养媳事件当事人。2017年2月,马泮艳因重庆“童养媳”事件引发社会关注。
12岁结婚14岁生女,每天还要上山砍柴、割猪草、喂猪,稍有差池就是一顿毒打。2016年5月底,网上出现一则爆炸性新闻,“重庆三姐妹成童养媳,其中一人14岁生女,8年4次逃跑。”这则新闻的主人公叫马泮艳,经法院调解,她终于结束了这段噩梦般的婚姻。“他们断送了一个正常人的人生,必须让那些人付出代价。”马泮艳开始为自己讨说法,但现在仍然很无助。
在电话里,马泮艳对记者说:“我本来是一个懦弱的人,但多年来经历的事情让我变得坚强,我的事情当地政府必须有个说法。”
噩梦开始:12岁结婚,14岁生女
马泮艳说,事情还得从1997年5月16日说起,那天她们一家在田里种黄豆,她和大姐撒种,六岁的三妹啼哭不止。父亲忽然扯了根藤条抽打三妹,还双手抓住三妹的脚,将她头朝下倒立起来。母亲误以为父亲要摔死三妹,抡起锄头砸在他的头上。父亲应声倒地,母亲又朝他的后背上刨了两下,父亲就没了气息。
后经鉴定母亲属于精神分裂,一个月后无罪释放。大伯找到母亲,讨要父亲出殡期间替马家收麦子的费用。母亲不允,疯疯癫癫地消失了。父亲去世,母亲跑了,马泮艳和大姐寄养在大伯家,三妹寄养在姑父家。马泮艳吃不饱穿不暖,每天还要上山砍柴、割猪草、喂猪,稍有差池就是一顿毒打。
2000年农历腊月,年仅12岁的马泮艳和13岁的大姐被大伯父分别卖出。买下马泮艳的是右脸一块疤的陈学生。没有婚礼,还不懂婚姻,12岁的马泮艳成了这个29岁男人的新娘。陈家人带着马泮艳到福建打工,陈学生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第一次到陌生的地方,以为会被卖掉,怕得要死。”
马泮艳说,因为自己年纪太小找不到工作,还得专人看管,三个月后就被陈家人送回老家巫山县双龙镇。回到镇上,马泮艳偷偷跑到二姑家,二姑陪她去报警。双龙镇派出所民警带马泮艳到医院检查,证实处女膜破裂。大伯告诉警察,侄女已经嫁给了陈学生。警察认为这是一起家庭纠纷,没有再管。
2001年冬,陈家人将马泮艳脚上戴着铁链,和陈学生锁在屋子里。两个月后,马泮艳怀孕了,陈家人才给她去掉铁链。生完孩子的马泮艳曾多次逃跑,可都已失败告终,而每次被抓回来都是一次肉体和心灵的折磨。陈学生的枕边放着一根三尺长的荆竹,打得最狠的一次:她被剥光衣服,绳子捆着,衣服蒙头,被荆竹抽打。
2007年,19岁的马泮艳生了一个儿子,但儿子的出生让她感到更加耻辱,“2005年夏天,陈学生弟弟陈学龙第一次强奸了我,后来我怀孕了他也没放过我,这个儿子的亲生父亲是谁我也不知道。”儿子生下时放到她眼前,她看都不看,想摔死这个孩子。
寻求帮助:法院调解,两人离婚
生下儿子后,陈学生带她去派出所拍照,做身份证,两人还拍了张合影。2011年,马泮艳查询户口,发现自己的婚姻状况一栏里写着已婚,这才知道,合影原来是做结婚证用的。
2008年,20岁的她再也无法容忍和一个讨厌的老男人生活在一起。她偷出身份证,在巫山县城的宾馆做了两个月服务员,攒下1200元后去广东闯荡。
一个偶然的机会,马泮艳在广州遇到一名在政府工作的大姐。聊着聊着,马泮艳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大姐。最后,这位大姐鼓励马泮艳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帮她找记者曝光。此事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很快发生转折,2016年6月4日凌晨,经法院调解,两人宣布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