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假是指计划生育期间男女双方享有的带薪休假。具体来说,计划生育假主要包括婚假、产假、避孕环假、带避孕环假。
1.婚假
婚假是指劳动者依法结婚时享有的假期。劳动者结婚,给予一定假期,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资。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双方均可休3天假,23周岁3个月的女性和初次结婚的男性可享受总共23天的婚假(参考男方单位的身份证、结婚证、婚育证明)。
2.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分娩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为分娩前半个月至分娩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长达分娩前后四个月,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职业妇女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正常产假90天(分娩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外科助产);每多一个孩子可以延期15天;晚育育儿假增加15天;领取“独生子女证”,增加30天。分娩后再休21天输卵管结扎假。怀孕7个月并在分娩后有1岁以下子女的女工被暂停夜间工作,每4小时哺乳30分钟。
3.带宫内节育器假带宫内节育器假
接受节育手术的劳动者,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其中,进行宫内节育环手术的,从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7天内不安排繁重的体力劳动;做手术摘除宫内节育器的,请一天假;计划生育和引产的流产,怀孕不满2个月的流产15天,怀孕2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的流产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的产假4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