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以下儿童禁用
该药为一种极强的长效抗药物,适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泻的治疗。但如果低龄儿童使用,非常容易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甚至可能致死(曾有新生儿用药致死的报道)。因此,国内外均限制用于低龄儿。
2 复方地芬诺酯
2岁以下婴儿(婴儿食品)禁用,2岁以上婴幼儿(幼儿食品)应慎重使用
适用于急、慢性功能性腹泻及慢性等疾病的治疗,作用亦很强烈。由于国内外不断有应用该药致小儿中毒甚至致死的报道,死亡病例集中于小于两岁的婴幼儿。
3 氟哌酸
12岁以下小儿不宜选用
对致病性和产毒性大肠杆菌、沙门菌属等所致的胃肠炎、菌痢有良好疗效,临床应用广泛,为人们熟知。但因该药及其同类(喹诺酮类)药物有引起骨病变的可能。
4 四环素
8岁以下儿童禁用
对治疗感染性腹泻具有一定疗效。但因某些细菌对四环素类抗生素产生耐药性较严重而疗效有所降低。另外,8岁以下小儿应用四环素及同类药物如土霉素、多西环素等可致恒齿感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长期使用还会损害肝脏。
药用炭
禁止长期用于3岁以下小儿腹泻或
用于治疗及性腹泻。但由于该药吸附作用强助无选择性,对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生长活性均有影响,长期应用可影响肠道的营养(营养食品)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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