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离校定义:
弹性离校是指为了解决家长接孩子放学困难而由学校提供的义务服务,它是在坚持家长自愿,学校公益和规范办学的原则前提下实行的。
发生背景:
在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召开学校座谈会、对各方意见进行梳理论证后,南京市教育局日前正式下发《关于小学实行“弹性离校”办法的通知》并召开会议作出部署,要求从今年11月1日起,全市小学对按时离校确有困难学生全面实行“弹性离校”。
按照通知规定,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小学生,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均可实行“弹性离校”。学校应优先安排一、二年级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通知要求:
对实行“弹性离校”的学生,学校要安排专人进行统一管理,组织他们进行以完成作业、预习复习和课外阅读为主的自习,或适当开展体育、科技、艺术等领域的自主实践活动。
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通过兴趣小组、俱乐部、社团等不同形式组织开展活动,积极发挥其促进学生发展的育人功能。
配备数量充足、责任心强的教师,注重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切实保证学生安全和快乐,努力让家长放心和舒心。
2 弹性离校的适用对象
对按时离校确有困难学生全面实行“弹性离校”管理。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适用对象:
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小学生,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均可实行“弹性离校”。学校应优先安排一、二年级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弹性离校的放学时间
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学生,学校应在规定时间正常放学。
对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经申请批准的学生,由学校负责统一安排集中管理,实行“弹性离校”。
具体离校时间由各校结合学生需求与本校实际提出具体办法,经区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4 弹性离校的组织安排
对实行“弹性离校”的学生,学校要安排专人组织他们进行以完成作业、预习复习和课外阅读为主的自习,或组织他们开展体育、科技、艺术等领域的自主实践活动。
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通过兴趣小组、俱乐部、社团等不同形式组织开展活动,积极发挥其促进学生发展的育人功能。配备数量充足、责任心强的教师,注重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切实保证学生安全和快乐,努力让家长放心和舒心。
弹性离校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家长自愿
严格以学生自愿、家庭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坚持学校公益
严禁直接或变相收取学生任何费用,严禁擅自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3、坚持管理规范
实行“以区为主、校长负责”的管理体制,要加强学生在校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严禁借机组织开展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
6 弹性离校的工作要求
1、对各校校长的工作要求
各校校长作为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广泛调动各方主动性和创造性,密切结合本校实际,对实施方案合理设计、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规范管理。要在立足校本基础上,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的职能,积极探索学校与社区、高校、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之间共建合作机制,积极鼓励教师志愿者联盟、学生家长与在校大学生等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志愿服务。10月25日前,各校应将实施方案报所在区教育局审核,经批准后于10月31日前在本校网站公布。
2、对各教育局的工作要求
各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部署,加强对各校实施方案的指导审核,加强对实施过程的长效管理。各区于11月10日前将《小学“弹性离校”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及3所学校优秀实施方案的纸质稿和电子稿报市教育局初等教育处。
3、对市和各区教育局的工作要求
市和各区教育局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工作督查,并将结果列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现代化示范学校、省市实验小学、小班化示范小学等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工作重实效、思路有创新、群众满意度高的学校,市和各区教育局将给予表彰奖励;对群众举报、媒体监督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