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省绵竹市警方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近千万的“绿之韵”会所传销案,查处了涉案会员300多人,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14人。4月22日,绵竹市人民法院对外披露该起传销案的判决书。
反传防骗快讯在该判决书上看到,陈某双等六名被告人先后在绵竹市以销售绿之韵产品为名,以打折购商品为诱饵要求入会人员缴纳钱款注册成为绿之韵平台会员,通过其发展下线的人数为计酬依据获得返利,开展传销活动。
经查明:2012年湖南某公司成立,湖南某公司主要经营是销售生活日用品、服装、化妆品、食品等。2014年9月,被告人陈某双、仲某亮等人协商设立湖南某公司的加盟店,仲某亮以其妻子杨某的名义向湖南某公司提出加盟申请,并加盟。
2014年11月,绵竹万芝绿之韵纺织专卖店取得工商登记,仲某亮与陈某双、张某等人在绵竹市共同经营绿之韵专卖店,并按照湖南某公司的经营模式“经营”。
湖南某公司先后推出了生态纺织模式、天成网模式、天城云商模式、生态mal1模式等几种经营模式。在经营绿之韵专卖店期间,陈某双、仲某亮、张某等人以销售“绿之韵”产品为名,利用“生态纺织模式”发展会员。
并由报单员将会员所缴纳钱款转入湖南某公司提供的金融账户中,湖南某公司再根据缴纳钱款返相应金额的e币到绵竹报单中心的虚拟e币账户,然后用e币购买2万PV值的产品即可注册成为会员,会员同时获得推荐他人成为会员的资格。
会员可从其推荐的下线会员中,通过回本计划、对碰奖、见点奖和领导奖4种提成奖励方式获得绿之韵生态纺织公司的返利。
2017年8月,被告人孟某伊申请登记绿之韵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并与陈某双、仲某亮、谢某红、张某等人在绵竹市共同经营,上述六名被告人继续利用“生态纺织模式”发展会员。
在本案当中,陈某双是绿之韵专卖店以及服务中心的股东,也是将绿之韵生态纺织模式引入绵竹并发展起来的人,是团队的领导者,并在绿之韵的招商会上多次给会员讲课,属于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孟某伊是服务中心的实际经营人,负责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同时给会员讲课,属于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仲某亮开办绿之韵专卖店,积极向会员做宣传,发展下线,给会员报单,属于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董某舒、谢某红在传销活动中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并向会员宣传,属于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张某负责管理绿之韵专卖店的以及服务中心的财物,并积极的发展下线会员,属于管理和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由于湖南某公司在案发时将后台关闭,执法人员无法通过绵竹公司查找相关数据。但经司法鉴定,截至2018年5月,该组织在绿之韵生态纺织模式下发展传销参与人员约200人,收取传销资金673.9万元。该款通过公司设定的财付通进入了湖南某公司。
绵竹市人民法院认为,上述六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予刑罚处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犯罪后果,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财产安全,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二年六个月到缓刑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5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罚金。[此文来源反传防骗快讯,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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