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办开引产证明条件 如何开引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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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4-23 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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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产主要适合于怀孕三个月后不想要或者不是和要小孩的孕妇。

引产手术采用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而结束妊娠的流产方式,做引产必须要具有引产证明并且怀孕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孕妇才可以。

2、引产证明是一个终止妊娠的证明。

现在做引产必须要到你的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工作单位开证明的,是一个终止妊娠的证明,做引产手术需要证明是国家规定的,没有那一家医院做引产不需要证明,除非是不正规的医院。

3、引产证明开具条件

已婚女性:

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到镇或者街道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填写引产申请表。盖章之后可以进行引产。以下是可以开具引产证明的情况:

(1)计划生育外怀孕;

(2)检查发现是死胎,不引产对胎儿;

(3)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胎儿不能生存;

(4)孕妇患有不适宜怀孕的疾病,如肾脏疾病;

(5)孕妇羊水过多。

未婚女性:

可以不用引产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开具未婚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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