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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防护罩安全标准安全距离是多少锤击桩施工与临近建筑物的安全距离是多少米生产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怎么管理电机防护罩安全标准1 防护罩结构和布局应设计合理,使人体不能直接进入危险区域。
2 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一般应采用金属材料制造,在满足强度和刚度的条件下,也可用其他材料制造。
3 防护罩应尽量采用封闭结构,当现场需要采用网状结构时,其安全距离和网眼的开口宽度应符合一定的要求。
4 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固定式防护罩,经常进行调节和维护的运动部件,应优先采用联锁式防护罩,条件不允许时,可采用开启式或可调式防护罩。
5 防护罩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和尖锐棱角,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
安全距离是多少在交通上的安全距离没有固定的,比如高速路上高速的安全距离是在100到200之间。
在城镇居民楼的供电变压器安全距离,变压器台架对地距离应不低于2.5米;高压熔断器对地距离应不小于4.5m。
电压等级在10 kV及以下者,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35米。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
矿山等爆破工程中的安全距离为100米以外等
在不同的行业对安全距离的规定不同。
锤击桩施工与临近建筑物的安全距离是多少米由于建筑物的自重会地基产生了附加应力,会造成附近地基的沉降。
所以一般情况,需要离开一定的距离,使由于上述产生的附加应力对原有建筑的地基不产生附加应力,从而原有建筑就不会因此而发生沉降。但如2米直径的桩打到岩石层。则建筑物的自重直接由桩传到下部的岩石地基上了,对附近的建筑物的地基就不会产生附加应力了,从而,附近的建筑物也就不会受到诸如沉降这样的影响了。综上所述,如是打入岩石的端承桩,就不需要多考虑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但如是摩擦桩的话,得需要离开2-3倍地面到桩底标高的距离 具体还得通过计算来解决。初步设计时可以先按这样的距离规划。如实在达不到。就得采取措施,增加投入了 希望能够帮到你了生产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怎么管理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1.1目的: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管理。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2范围
2.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防护设备的管理。
2.2安全防护设备包括:机械设备设施上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闭罩;机械或电气的屏障;机械或电气的联锁装置;自动或半自动给料出料装置;手限制装置、手脱开装置;机械或电气的双手脱开装置;自动或手动紧急停车装置;限制导致危险行程、给料或进给的装置;防止误动作或误操作装置;警告或警报装置;除尘设施、通风设施、降噪声设施和净化设施等。
3职责
3.1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3.2各使用车间、部门是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防尘防毒设施)的责任单位,设备科负责维护、保养。
3.3安全科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工作,如出现重大问题无法及时解决,应向公司工业安全小组上
报,由工业安全小组协调处理。
4相关标准
4.1机械设备防护罩标准:
4.1.1机械设备上的防护罩是为保护操作者人身安全而安装在机械设备上的防护罩。
4.1.2防护罩的安全距离是防护罩外缘与危险区域之间的直线距离。
为防止手掌(不含第一掌指关节)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20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35mm。
4.1.3防止上肢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47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460mm。
4.1.4防止足尖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防护罩底部与地面(或站立台面)的间隙应小于76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50mm。
4.1.5防护罩应尽量采用封闭结构,当现场需要采用网状结构时,其安全距离和网眼的开口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4.1.6为防止指尖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6.5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35mm。
4.1.7为防止手指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12.5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92mm。
4.2机械设备防护罩技术要求:
4.2.1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固定式防护罩,经常进行调节和维护的运动部件,应优先采用联锁式防护罩,条件不允许时,可采用开启式或可调式防护罩。
4.2.2防护罩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和尖锐棱角,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
4.2.3防护罩不应影响视线和正常操作,应便于设备的检查和维修。
当防护罩需涂漆时,应按GB6527.2-86《安全色使用导则》执行。
4.2.4防护罩结构和布局应设计合理,使人体不能直接进入危险区域。
4.2.5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一般应采用金属材料制造,在满足强度和刚度的条件
下,也可用其他材料制造。
5.全装置的使用、维护及管理
5.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装置和设施。
5.2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5.3各车间、班组所属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栏等均由各使用车间、部门自行负责管理,如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设备科维修组进行维修或更换。
5.4公共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由设备科负责管理,应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起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电柜、接线盒里的接地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等。
5.5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5.6设备科配合安全科对须由技术监督局等政府机构校检的安全装置送相关政府部门校验,并将检查、校验记录存入档案。
6.相关制度
6.1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6.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