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访女婿现在似乎更多指的是从男性到女性的生活,但按照古代的标准,他们是不被法律采纳的。原因如下:1。为了爱情。
我表哥是加拿大国籍,和一个白人女孩在那里结婚,和她住在一起。他不觉得自己是上门女婿,我嫂子也不懂什么是上门女婿,什么是女婿。他们都觉得相爱就好。相反,我姑姑和姑父一直认为他们的儿子是上门女婿。他们给孩子准备了房子,说这是父母应该做的,但是我表哥不想要这个房子。这就是文化差异!
2.为了财产。
男方经济条件不如女方,差别很大。除了经济条件,这个人还不错。经过慎重考虑和公公婆婆的考虑,他可以做女婿了。
这种事情现在听起来可以接受,对男方也不会太苛刻。古代就不一样了。继承女方的财产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100多年前,邻居中就有这样的案例:女方是房东的独生女,男方身价高,身体好,家里几乎一贫如洗。在媒人的媒人撮合下,条件是生一个跟女方姓的孩子。因为宗法制的姓氏问题,需要全家开会投票。女方家会不仅允许财产继承和女方姓氏,还增加了一个现代人无法理解和接受的条件——女方家生的孩子少三代。一般在古代,没有孩子的孩子会收养侄子,以保证他们的血缘和财产仍然是自己的。这个家庭的特例大概是和自己的侄子或者兄弟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所以宁愿给女婿也不愿意给侄子。
3.去照顾那个女人的父母。
该妇女有兄弟姐妹,其中一些人不在当地工作,一些人没有分配到足够的房子与父母住在一起。全家达成共识,小姐姐找了上门的女婿,农村老家的房产兄弟不要,女婿都继承了。条件是他们负责公婆养老,最后大家分担。
4.为了女方家庭着想。
这个原因通常伴随着财产问题。结婚前会约定生下来的孩子随公公姓,或者妥协,孩子的名字包括两个姓氏。
5.为了女人的生命。
女人丧偶,孩子还小,不愿意带孩子再婚,还会招女婿。
6.为了你的事业。
穆罕默德是伊斯兰教的先知,25岁时受雇于当时40岁的富有寡妇赫蒂彻。赫蒂彻对穆罕默德的才华印象深刻,所以她问穆罕默德是否愿意娶她。这段婚姻是穆罕默德人生的重要转折点。穆罕默德没有从他的父亲或祖父那里得到任何遗产,但赫蒂彻给他带来了巨大的财富。15年后,穆罕默德接受了真主的启示,传播伊斯兰教,赫蒂彻成为第一位穆斯林女性。
7.为了继承王位。
《西游记》第五十四回描写唐僧师徒四人取经时路过一个“西凉女国”,在这个王国里没有男人,繁衍后代都是靠喝湖中的水而受孕。女儿国的国王想找个男子做上门女婿并继承王位,可惜御弟哥哥不愿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