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1年9月
活动地址:河南洛阳
罪犯:李浩
受害人:6名受害人
事件概述:2011年9月,河南洛阳警方破获一起离奇案件,一名男子在地下室挖了一个地窖,囚禁了6名作为性奴隶坐在台上的女性,其间有两名女性被害。这起案件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冲击。经过洛阳警方的紧张部署,犯罪嫌疑人李浩成功落网,此案被称为河南洛阳性奴案。
李洪江:当时,洛阳市公安局的一名受害妇女拨打110报警,即两个月前被一名男子关押在地下室。报警的女子小青报案称,他和另外三名女子被一个叫李浩的男子非法拘禁在凯旋东路景福园小区2单元地下室,时间很长。期间,她多次被李浩强奸,并强迫他们在网上进行激情的视频表演。当李豪约她出去卖淫时,她侥幸逃脱了。
接到报警后,洛阳警方迅速出动,找到了另外两名帮助李浩胁迫小青卖淫的被监禁妇女小梅和丹丹,并在洛阳市凯旋东路景福园小区2单元地下室下的地窖里救出了被监禁妇女可可。19小时后,警方逮捕了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李浩。34岁的李浩,几年前从消防队调过来,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河南洛阳性奴案告破。
警方在审讯李浩和四名被关押的妇女后发现,不仅小青、小美、丹丹和可可,还有另外两名妇女被关押在景福园小区2单元地下室下面的地窖里,但她们在2010年下半年和2011年7月被李浩等人杀害。警察在地窖里发现了两个受害者的尸体。六名妇女被关在地窖里,其中两人死亡并被就地掩埋。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地窖是什么结构?洛阳市凯旋东路景福园小区,负责看守二门洞地下室的冼叔告诉我们,囚禁六个女人的地窖就在下面。
记者:现在这个锁是后来加的吧?
撒叔:对,这件事发生后,公安局说加锁安全。
记者:这扇门以前存在吗?
撒叔:不行,这样才安全。
根据警方提供的照片,这个地下室属于犯罪嫌疑人李浩。在10多平米的狭小空房间里,摆满了各种凌乱的生物,似乎并没有什么异常。但是,把房间右上角的杂物清除后,你会发现一扇可以推拉的玻璃门。推开后,你会发现下面的地上有一个洞。
警方测量,竖井深3.4米,直径50厘米,非常狭窄。下梯子到井底后,会发现另一口水平井,直径只有50厘米,但长度为4.7米。中间有五道铁门,每道都可以说是犯罪嫌疑人李浩量身定做的,嵌在墙上,配有锁。过了水平井,过了第六道铁栅栏门,就到了李豪囚禁六个女人的地窖。这个地窖不到四平方米,高2.43米。它被木板隔成两层,距离地面1.1米。上面有床,下面有液化气罐。很多时候,李豪在这里囚禁了五个女人。有电,烧水的热水壶,煤气灶,面条。李豪交待吃的食物是定时送进来的,有时候可能会来两三天。
女人的食物、饮料和耶戈在里面,犯罪嫌疑人照顾她们的生活。例如,在吃和喝耶戈的时候,他把它从底部运送给她。她需要水,需要挂面吃,需要液化气灶,这些都是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按照警方的计算,李豪关押女性的地窖应该是地下六米深,所以铁门多达六七个。即使被囚禁的女孩大声呼唤,外人也不可能听到。注意这白色的管子和下面绿色的皮管一路通到地窖,保证地窖里有足够的氧气,但即便如此,里面还是阴暗潮湿,空气体很脏。
警方称,这个地下室是李浩在2008年以妻子的名义购买的,但他家不在这个小区,妻子根本不知道。购买地下室后,李豪开始利用夜间时间挖掘隧道和地窖。挖这个地下六米深的地窖花了将近两年的时间。因为挖地窖要很晚才回家,他骗妻子说他又找了一份工作,晚上住。他一大早就用尼龙带骑着摩托车把挖出的土拖走了。因为小区里没有物业,也没有人看守,所以从来没有人注意到他不寻常的行为。
2012年11月30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浩故意杀人、强奸、卖淫、非法拘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浩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因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款1万元。在李浩的胁迫、教唆下,被告人段某某参与杀害两名被害人,被告人姜某某、张某某参与杀害一名被害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三名被告人在被李浩监禁、威胁的条件下被胁迫参与犯罪,应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段某某被判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姜某某、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缓刑。被告人李源犯窝藏包庇罪,被判处缓刑。
2014年1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罪犯李浩在河南省洛阳市被依法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