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一年两次考试,有效期两年
从2018年起,司法考试制度将调整为全国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即以后不再称为司法考试,改称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想必国家的意图是规范法律职业资格。改革后,除检察官、法官和律师外,公证员和法律仲裁员也必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近日,司法部发布了《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已取得非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这个条件可以在法院、检察院等机构为社会招聘临时工(合同工)时申请,然后可以在法院、检察院等机构工作三年,也可以在相关企业做法律顾问三年(前提是这样)这也是非法律职业的福音。
总结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意见稿的要点:
一、考试形式
每年举行一次,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全部是客观题(选择题),合格的人可以考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全是主观题(全是笔试)。另外,1。客观题第一部分的考试成绩连续两年考试有效;2.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的检查间隔为1-2个月。
第二,申请人的资格,对于学位,下列任何一项都可以满足
1.全日制法律学位+本科以上学历;
2.全日制违法学位以上+法律硕士/法律硕士以上
3.全日制违法学位以上+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
4.2018年之前入学的本科/取得相应本科以上学历的不受限制,即可以合法/非法/全日制/在职。
说重点!!!
第一,18年前入学的本科生都可以考,大三可以考。也就是说,老同学按照以前的规定,新同学按照新的规定;
第二,客观题和主观题分开考,客观题只能考主观题;
三、客观题成绩两年有效。
报名条件:今年还可以考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非法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非法学士以上学位和相应学历,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全日制普通大学。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取得相应资格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学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解释]
1.本办法实施前,你已取得学历,可以参加考试!包括合法复印、非法复印、兼职。
2.措施实施前已经入学的可以考!包括合法复印、非法复印、兼职。
3.司法部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7日,因此正式文件在年后发布。每个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但公文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即使有,对大家都更有利。
【总结】2018年之前入学的(不是有学历的)可以考,只会影响2018年之后入学的。
二、考试方式改变:一年两次考试,有效期两年!
第十三条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考试和主观考试两部分。全面考察考生从事法律职业时应具备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通过客观考试的考生可以参加主观考试,客观考试合格成绩连续两年有效。
[解释]
1.先拿客观题(选择题)。只有通过了客观题,才能考主观题。
2.客观题分数2年内有效!如果第一年通过了客观测试,但是主观测试没有通过,那么第二年就只能参加主观测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