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设立科技创新板相关配套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公开征求意见稿。
根据上市规则,个人投资者参与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证券账户和资本账户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且已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不符合适宜性要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公募基金的方式参与科技创新板。
资金不足50万的投资者如何参与科技创新板?
《上市规则》鼓励发行人的战略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员工参与新股发行。具体来说,首先是放宽战略配售的实施条件,允许首次公开发行超过1亿股的发行人进行战略配售;如果不足1亿股,且战略投资者配置的股份总数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数量的20%,也可以进行战略配售。二是允许发行人高管和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发行人股票的战略配售。要求发行人在披露说明书中充分披露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配售的信息;上市后,战略配售股份的减持应按规定进行预披露,以加强市场约束。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根据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这种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的安排,对于引入市场稳定的增量资金,帮助发行人成功发行是有效的。建立发行人高级管理层与核心员工之间的认购机制,有利于向市场投资者传递积极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