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一个护照申请流程
首次办理护照,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军人到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关于去外地上学或工作能否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最近的地方办理,可咨询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办法。
1.2.护照申请材料的准备:
1)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其中国家公职人员不穿标准服装,儿童不戴红领巾,底色以当地出入境管理处规定为准;
2)年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本(集体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3)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提交集体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原始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并由他们的监护人陪同。去办理;
1.3.申请材料的提交:
将填好的附有照片的申请表和所需材料提交至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完成审核后,将收到《因私出国证明申请回执》,检查回执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
1.4.付款:
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必须凭《因私出国证明申请回执》到收费站缴纳费用(申请人必须在受理之日缴纳费用。逾期不缴纳的,将另行通知领取证书的日期。如果申请后一个月内没有付款,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材料不会退还给我。
1.5.处理时间限制:
北京:出入境管理处、东城分局、西城分局、崇文分局、宣武分局、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石景山分局、通州分局、顺义分局、昌平分局、大兴分局、门头沟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为7个工作日;怀柔分局、密云县局、延庆县局为10个工作日;取证日期从提交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计算。
上海:10个工作日
南京:验收之日起15天内完成
天津:自接受付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杭州: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天
苏州:15个工作日
深圳:15号
成都:15个工作日
武汉: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
重庆: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或调查所需时间不算)
1.6.护照收集
本人领取:申请人必须按照《因私出国证明申请回执》上注明的取证日期或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明。取证当日,申请人凭《因私出国证明申请回执》和《付款回执》,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明。收到证书后,请仔细检查证书内容,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他人领取:凭《因私出国证明申请回执》、本人身份证及护照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收件人到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
门到门快递:如果要选择门到门快递,必须在护照申请当天到出入境管理处邮政快递柜台办理手续,并交纳快递费。快递范围按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在申请签证之前,请用黑色钢笔在护照最后一页的持有者签名栏中签上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