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征求意见稿 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征求意见稿》与现行条例发生了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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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01 23: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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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公众意见。然而,根据征求意见稿,证券交易印花税保持在1‰的税率不变。这似乎与之前的预期相反。

在股市低迷,可能影响金融稳定的背景下,采取适当的积极政策,恢复投资者信心,在资本市场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已经成为各界的共识。日前,《证券时报》头版刊登文章,呼吁“为亏损投资者降低股票交易印花税”。

前不久,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重庆市市长黄建议取消印花税。

征求意见稿与现行法规之间发生了哪些变化?

变化一:股票印花税调整权转移到国务院

征求意见稿调整的核心是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或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蒋岩认为,“虽然印花税没有调整,但调整的权限已经交给国务院,国务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这无疑是印花税变化的一个潜在的大信号,税收灵活性也有了很大提高。”

蒋寒说,税法以前是由NPC决定的,但NPC的会议和投票周期相对较长。如果要调整税率以适应市场变化,调整周期相对较长,短期内难以适应市场变化。“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后,税收的灵活性将大大提高。国家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调整印花税,这对整个市场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蒋寒说道。

金融评论员李宁表示,印花税立法后,税率和征税范围是税收的基本要素,一般在税法中规定。但在此次印花税立法中,将税法基本要素相关的纳税人和税率的调整委托给了国务院,为根据股市情况适时发挥调整作用留有余地和空。

变更2:减免税项目增加

和之前的草稿相比,还是有明显的变化。尤其是减免方面。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版)》第四条规定,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a)已缴付印花税证明书的副本或誊本。

(二)产权人将产权交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和学校;

(三)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证明。

但是,今天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或者减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抄本免征印花税;

(二)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订立的销售合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无息或贴息贷款合同、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的国际金融组织签订的贷款合同、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和社会福利机构所订立的财产转移文件,免征印花税;

(五)军队和武警部队缔结和领取的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六)转让、出租房屋而订立的应税凭证,免征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印花税;

(七)国务院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印花税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七项免除或者减少印花税的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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