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个人独资企业需要什么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由自然人投资,其财产归投资者所有,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法所称自然人是指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者必须是自然人,且只能是作为自然人的中国公民。
(二)具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称为工厂、商店、部门、中心、工作室等。
3)投资者申报出资;出资额没有限制,只规定出资额;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个人服务或个人名誉或名声出资。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定价的使用应当折算成货币金额,投资者申报的投资还应当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投资者可以以个人财产或者家庭财产出资,但应当在设立或者变更登记声明中注明。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员工,即必须有与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员工。
个人独资企业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
1.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首先要有个人独资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登记;
(二)经登记机关盖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指定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者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