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何处理企业所得税账户
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
月末(或季末)企业所得税按利润总额乘以所得税率计算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同时所得税费用结转本年利润,所得税费用科目无余额。
借:今年盈利
贷方:所得税费用
下个月初申报缴纳所得税的时候,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借:上年损益调整
贷方: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
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方:往年损益调整
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已付税金)
贷款: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第五十一条第一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应当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修改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