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例论证:列举结论性的、充分的、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论点;
例题论证是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一种论证方法,是从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研究中总结出一个共同结论的推理形式。使用这种方法,我们通常是先划分论点,再得出结论,即开门见山,提出题目,然后围绕题目用材料一层一层地证明论点,最后得出结论。这种结构方法更符合人的思维和认知规律。用例子论证时列举的事实有两种,即概括一般事实和列举个别事实。概括一般事实的说服力在于事实的普遍性,是对事实整体或整体情况的综合统计或概括。采用列举个别案例的论证方法,不需要综合考虑,只列举几个案例。列举例子需要一定的典型性,同时要考虑经济原则,尽可能避免同类重复。
列举结论性、充分性和代表性的事实可以增强论点的力量和说服力。
2.推理:用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精辟的见解,国内外名人名言,公认的定理公式证明论点;
使论点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答:用理性论证的论证方法来论证……的观点,从而使论证更一般、更深入、更有说服力。关键参数
注:引用名言警句和权威资料,可以增强论点的说服力和权威性;引用著名的轶闻轶事,可以增强论证的趣味性,吸引读者阅读。
3.比较论证:比较正反两方面的论点或论据,证明比较中的论点;事物的特点和本质最容易在比较中显露出来,尤其是正反事物的比较,有很大的独特性,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经过比较,正确的论点更加稳定。
世界上的一切往往都是通过比较而存在的。“有比较才有鉴别”,两个东西一旦比较起来,就能分清两者的区别。因此,在议论文中,往往采用比较论证的方法,比较两个矛盾或对立的事物,从正反两方面进行推理,从而揭示事物的本质,使所解释的事物更深刻、更有说服力。真与假的对比可以消除假,保存真。善恶对比,能抑恶扬善;对与错的对比,可以从混乱中带来秩序。因此,正反对比论证的使用比仅仅从正面推理更有力,观点更鲜明。
4.隐喻论证:用熟悉的事物作为隐喻来证明论点。此外,在反驳中,往往采用“用以色列之矛攻以色列之盾”和“归谬法”的反驳方法。它在大多数议论文中经常被综合使用。因为这种方法用通俗易懂、简单的东西来解释难以理解、难以深入的东西,而且形象生动,可以把抽象的真理具体化,使之简单、容易、形象,从而加强论证的证明力。使用时注意恰当的比喻。一般来说,隐喻论证不应该作为一篇文章的主要论证方法,所以应该是合适的。
5.归纳论证也叫“事实论证”。这是一种通过列举具体例子来证明一般结论的方法。
归纳可以先举例再下结论,也可以先下结论再举例证明。前者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归纳,后者叫做论证。例证是用个别的、典型的具体例子来证明论点的论点方法。也叫事实论证。
归纳和演绎作为论证的两种基本形式,最大的区别在于结论的真实性。只要前提是真的,演绎是合理的,结论就是真的。归纳规则不一定,归纳不能保证前提为真,结论一定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