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也是公认最完善的一部。
2.《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由于《史记》的写作风格已被历代接受为正式的历史写作手法,所以与《史记》同样写法的史书称为“正史”。始于传说中的黄帝,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由3213卷,约4000万字组成,用传记和人物传记统一的传记文体写成。
3.1921年,民国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纳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然而,在大多数地方,《清史稿》反而被列为“二十五史”之一。如果两本书都纳入正史,就形成了《二十六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