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建筑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本金由买卖双方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付款方。利息用于住宅建筑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利息不足的,由产权人分摊。那么,2019年维修基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呢?大家一起看看吧!
1.2019年维修基金支付标准是什么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1、商品房业主、非住宅业主按照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每平方米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并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的一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下列规定交存:
(1)业主按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金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售房额的20%和高层住宅售房额的30%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提取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房屋维修基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以及装修工程。
房屋的主要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区域指室外墙壁、大厅、楼梯间、走廊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的给排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电缆及设备、电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库、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由房屋委员会管理,申请程序复杂。
维修基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外,严禁挪作他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续用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持有2个以上表决权的同意。根据《规定》,业主的意见可以采取集体讨论或书面意见的形式。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短时间内无法收集到2、3个以上业主的意见,且房屋急需维修,且维修项目确实在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内,维修费用也可通过公示等其他形式在维修基金中提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