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出生率的下降,养老问题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养老院的建设也是重中之重。
国家对办养老院有什么扶持政策?
1.享受建设资金一次性补助
对在自建养老机构中床位不足50张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床位50张以上(含50张)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核定床位数,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租赁经营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合同期限5年以上,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已投入运营1年以上的,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2.享受床位运营补贴
对已建成投产的社会养老机构,按照县内实际领取户籍的老年人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确定。根据残疾和痴呆的程度,残疾和痴呆老年人的运营补贴标准分别高于200元、400元和600元。
3.享受政府转移补贴
社会养老机构、企业和社会团体承担政府扶持的保障对象,按规定标准转移其生活和医疗费用等补贴,并给予购买养老服务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补贴。
此外,开办养老院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足够的生活设施和户外活动场所。
2.在消防安全方面,其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
3 .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启动资金。
养老院补贴
4.有相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可以开展服务。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人员应符合规定的健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