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的作用是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证和身份证一样是临时的吗?
1.有临时土地使用证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和地质勘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应当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所有权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土地使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临时土地使用费。
临时用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用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土地证其实是一个临时占地手续,只有当地国土部门的下一次回复。一般是两年期限的重大项目的料场或原料加工厂。
二、办理临时土地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注册。土地使用者应向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地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测量。由国土资源局派人进行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并绘制宗地地图。
3.所有权审查。国土资源局的专职人员对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土地使用所有权的来源和申请登记的地块面积进行审查。
4.注册。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还卡》、《土地使用证》。
1.颁发土地证。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证》,领取《土地使用证》。
3.临时土地使用证和土地证有什么区别?
1.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权利或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国目前颁发的土地证有四种:集体土地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发放集体土地权证,确定权利。集体土地使用证。
2.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依法用于非农建设的集体土地进行登记,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登记并颁发其他土地权利证书,确认其他土地权利。